秦皇岛市北戴河区环境卫生保障中心城乡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提标改造更新项目-购置车辆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21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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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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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保障中心城乡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提标改造更新项目-购置车辆
品目

采购单位 ****
行政区域 **区 公告时间 2025年11月21日 11:03
首次公告日期 2025年11月09日 更正日期 2025年11月21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玉肖
项目联系电话 0335-****691
采购单位 ****
采购单位地址 **市**区北岭路2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335-****824
代理机构名称 ****
代理机构地址 **市**区森林家园二区小康楼28栋3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335-****691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保障中心城乡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提标改造更新项目-购置车辆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1月0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对****保障中心城乡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提标改造更新项目-购置车辆(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的内容进行澄清,具体澄清内容为:1、原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二、技术标内容—(二)招标货物技术要求—3.道路垃圾12吨四季清扫车中,(2)功能配置要求,去掉“2)、3)、7)”三项描述,详见澄清后的招标文件;2、对原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二、技术标内容—(二)招标货物技术要求—“11.垃圾转运微型双排皮卡-(1)参数要求”进行调整,详见澄清后的招标文件;3、招标文件原“合同履行期限:”变更为:自合同签订后65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4、招标文件原“付款方式”变更为:合同签订后7日内,采购人向中标方支付合同额的30%的预付款;车辆全部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成后7日内,采购人向中标方支付合同额的60%。项目经采购人组织验收合格后30日内,采购人支付剩余款项;5、招标文件原“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 12 月 01 日09时30分(**时间)”现更正为“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 12 月 08 日09时30分(**时间)”;6、招标文件原“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评标委员会组成”更正为:政府采购专家6人,采购人代表1人。其他内容不变,修改后的招标文件已上传平台,请已下载招标文件的供应商重新下载澄清后文件,以澄清后文件为准。标书代写

更正日期:2025年11月2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北岭路29号

联系方式:0335-****8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市**区森林家园二区小康楼28栋3号

联系方式:0335-****6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玉肖

电 话:0335-****691

五、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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