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涞国土告字[ 2025 ]0 17 号) 202 5 / 11 / 21
****政府批准 , ****决定以 挂牌 出让 方式 出 让 1 ( 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 宗地编号: |
202 5 -0 15 |
宗地总面积: |
66666.67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县德盛街**、涞阳路路西、廊涿高速** |
| 出让年限: |
50 年 |
容积率: |
1.2 ≤ |
建筑密度(%): |
40 ≤ |
| 绿化率(%): |
≤ 15 |
建筑限高(米): |
≤ 24 |
||
| 主要用途: |
二类工业用地 |
||||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 二类工业用地 |
66666.67 |
||||
| 投资强度: |
4500 万元 / 公顷 |
保证金: |
4244 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425BA0082 |
| 起始价: |
4244 万元 |
加价幅度: |
10 万元 |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 5 年 12 月 11 日09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 5 年 12 月 20 日 16 时00分 |
||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本次出让宗地竞买资格和竞价要求请申请人详阅挂牌文件并按挂牌文件执行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5年 11 月 21 日 至 2025年 12 月 10 日 到 **县 ****中心四楼 429室 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5年 11 月 21 日 至 2025年 12 月 18 日 到 **县 ****中心 429室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2025年 12 月 18 日 15时3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5年 12 月 18 日 15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标书代写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县 便民服务 中心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
202 5 -0 15 号地块: 2025年 12 月 11 日 09时00分 至 2025年 12 月 20 日 16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该宗地采取“标准地”方式供应,产业类型为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业,规划用途工业用地;具体指标如下:项目投资强度不低于300万元/亩,年亩均税收不应低于16.5万元,容积率不小于1.2;能耗标准:工业增加值每万元不大于0.5t标准煤;排放标准:工业增加值每万元废水不大于7方、COD不大于0.45kg、二氧化硫不大于0.44kg;固废不大于0.08t;取水不大于8方。
2、竞得人需自行缴纳契税等相关费用。
3、不接受联合报名。
八、 ****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县府前街136号
联 系 人:柳亚军
联系电话:0312-****140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