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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11月,我局对5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审批决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19日-2025年11月27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95-****586(传真)
通讯地址:**自治区**市卡****生态环境局
****环境局2025年11月审批建设项目名单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批复文号 |
| 1 | 川藏公路G318线提质改造工程根要村至瓦达村(冷曲河)段 | **** | 中环联新(北****公司 | 昌环审2025-89 |
| 2 | **自治区卓玛朗错曲幸福河湖建设项目 | ****服务队 | ******公司 | 昌环审2025-90 |
| 3 | ******县出波松多铅矿普查(重大变动) | ****研究所有限公司 | ******公司 | 昌环审2025-91 |
| 4 | **自治区**市**区诺玛弄**铅矿普查 | ******公司 | **中蓝****公司 | 昌环审2025-92 |
| 5 | **自治区丁**瓦公**铅多金属矿普查 | **丁****公司 | ******公司 | 昌环审2025-9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