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审定堰门路(兰田路-碌曲路)道路新建工程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决定

审批
上海-上海-普陀区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2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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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审定堰门路(兰田路-**路)道路**工程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决定
索引号: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5年11月19日
发文字号: 沪普规划**许方〔2025〕40号
发布日期: 2025年11月21日
公开主体: ****

******建设中心:

你单位填报的202********721号《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申请表》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该项目前经****委员会以普发改投〔2025〕61号文批准项目建议书,并经我局以沪普规划**选预〔2025〕8号文、沪普规划**选预变〔2025〕7号文核发《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编号:沪普书 (2025)BA310********0193)。经审核,现同意发给(编号:沪普方 (2025)DA310********0872)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决定,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堰门路( 兰田路-**路)道路**工程。

二、建设项目位置:**区**路街道,西起兰田路,****路。

三、规划用地性质:道路用地。

四、建设项目用地面积:3361.82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五、建设工程性质:市政道路工程。

六、建设规模:道路长度242.05米,规划红线宽度12米,道路等级城市支路。

七、其他规划管理要求:

1、原则同意堰门路(兰田路-**路)道路**工程设计方案。道路标准横断面为2米(人行道)+8米(车行道) +2米(人行道)=12米(规划红线)。

2、原则同意堰门路(兰田路-**路)道路**工程管线综合规划报告(方案),请于道路实施时按此报告实施管线。

3、做好与横向道路、 既有管线等方案的设计、施工、用地的衔接工作。

4、请进一步征询生态环境、卫生、交通、交警、绿容、建委、水务等部门意见,并严格按照主管部门核提的要求落实。

5、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应当做好永久性测量标志保护工作; **、改建、扩建、拆除建筑物,以及道路(公路、市政道路、街巷)挖掘、绿化翻新(修建步道)等各项工程活动应当尽量避开永久性测量标志。确实无法避开,必须拆迁或者使其失去使用效能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向规划**部门申请办理永久性测量标志拆迁审批手续,所需迁建费用由申请拆迁的建设单位承担。

请根据经审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编制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并在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定后一年内,将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规划****管理部门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如逾期未向我局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又未申请延期的,本设计方案决定即行失效。需延续本设计方案决定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机关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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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9日

附件(1)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