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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令第682号(2017)《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条例》、国家环境保护部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公告2018年第9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和**省环保厅《****环境保护部的函》(粤环函[2017]1945号)的规定和要求。现将《****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及《****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改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
项目地址:**市**区鳌头镇城鳌大道东路1228号A15厂房(自编之一)、A13车间
公示内容:《****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及《****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意见》
公示日期:2025年11月21日至2025年12月19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和玉梅
联系电话:186****4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