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力(**)****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年产20万吨高端智能装备基础件短流程制造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报告书(送审稿)》(以下简称《报告书》)等资料已收悉。****受我局委托组织了技术评审会,2025年11月19日,该公司出具了《年产20万吨高端智能装备基础件短流程制造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报告书评估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基本同意修改后的《报告书》(报批稿),现批复如下:
一、年产20万吨高端智能装备基础件短流程制造项目****工业园区内,营玉公路以西。项目分两期建设,主要建设粘土砂铸造车间、树脂砂铸造车间、机加工车间、成品库及配套辅助设施等,建筑面积251901.26平方米。项目总占地47.25公顷,其中永久占地44.10公顷,临时占地3.15公顷。建设期土石方挖填总量58.94万立方米,其中挖方29.47万立方米,填方29.47万立方米。工程总投资193751万元。项目已于2019年1月开工,计划2027年3月完工。本方案为变更水土保持方案。
三、《报告书》编制依据较充分,内容较全面,可作为本项目开展水土保持工作的技术依据。
四、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合理,确定的设计水平年为2027年合理。
五、同意方案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目标。
六、基本同意方案提出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和总体布局。
七、生产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加强施工组织管理,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2、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
3、落实并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4、在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自觉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在工程施工中,必须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要求实施水土保持措施,保证水土保持工程效益的充分发挥。
5、生产建设单位是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责任主体,应当在生产建设项目投产使用前,自主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并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备取得报备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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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