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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土保持法、行政许可法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的有关规定,经技术审查,2023年12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我部对11个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作出了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月15日—2024年2月14日。
联系电话:010-****8000****受理中心)
传 真:010-****6007
通讯地址:**市西**白广路二条2号
邮 编:100053
项目名字:**新街台格庙****煤厂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市**扎萨克(新街)镇与红庆河镇,地理坐标东经 109°29′35.568″~109°36′54.053″、北纬 39°17′03.541″~39°21′51.323″
建设内容:**年产 800 万 t/a 大型煤矿,含工业场地、临时排矸场、带式输送机栈桥等 8 类设施,配套场外道路 9.515km、供排水管线 15.64km、供电线路 38.5km。总占地 105.27hm2,土石方挖填 284.55 万 m3,总工期 47 个月,总投资 87.92 亿元
编制单位:******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