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采购管理有关规定,就“对1****公司开展资产评估”项目以公开遴选的评选方式,邀请符合要求的评估机构参加。
一、基本服务范围
对****1****公司在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出具资产评估报告;评估方法的选用需满足监管部门的要求;评估报告需同时符合监管部门的评估和备案要求;参加与项目相关的沟通工作会议,并提供相关咨询意见或建议;协助完成专家评审及备案或核准相关工作;完成委托方要求的其他相关工作。
二、评估机构资格条件
(一)评估机构应当在中华人民**国范围内依法成立,具有足够资产和能力有效履行合同,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商业道德和专业技术能力。
(二)持有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政府国有资产管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有资产评估资格证书,具有丰富国有资产评估经验,通过有关部门的年检,无不良执业记录。
(三)未经委托方同意不得向其他方提供任何资产评估相关资料;与资产评估项目的委托方、参股公司及个人无应当回避的情形,需出具《独立性及无利益冲突承诺函》;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近三年内经营状况良好,无因违法违规行为被财政部门、证监会或其他监管机构予以行政处罚或暂停执业等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官方渠道无严重失信记录。
(五)拟投入本项目的资产评估团队的负责人具备资产评估师执业(职业)资格证书,核心成员应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且团队结构配置合理,团****公司所在行业特点和财务准则的专家。
(六)本次遴选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三、工作要求及服务响应时间
(一)工作要求
第一阶段:在响应文件基础上,细化工作方案,具体包含费用报价、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人力及其他**配备、信息安全管理、风险承担能力等方面。标书代写
第二阶段:双方协商签订合同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评估,经协商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工作方案进行调整。
第三阶段:沟通意见后,出具资产评估报告,并通过委托方上级部门备案审核后按合同付款。
(二)响应时间
请有意向的评估机构于2025年11月 26 日17:00前,通过发送邮件或电话联系方式获取1****公司有关材料,并在知悉委托方工作要求、****公司有关情况基础上,进行报价(含税价格,涵盖全部工作所需费用)、提出服务方案,形成遴选响应文件后加盖单位公章寄送至****。
响应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 1 日17:00。标书代写
(三)联系方式
****
联 系 人:田苗苗010-****4580
电子信箱:****@qq.com
地 址:**市西****门内大街甲306号水利综
合楼528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