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项目名称:****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县北通镇片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农村污水处理项目)一期
二、招标项目编号:****
三、招标人名称:****
地址:**县北通镇新路1号
联系人:陈安尚 联系电话:0777-****003
四、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县小江镇东滨路(**丽园)9幢32号
联系人:陈慧玲 联系电话:0777-****248
五、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1月18日
六、招标文件作如下更正:
| 页码或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原内容 |
更改后内容 |
备注 |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接受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双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如有)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如有)的投标。2、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3、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
□不接受 √接受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双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如有)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如有)的投标。2、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3、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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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4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指2022年度、2022年度和2024年度,(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交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若是投标当年成立的企业,其财务报表不要求经审计)。标书代写 |
指2022年度、2023年度和2024年度,(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交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若是投标当年成立的企业,其财务报表不要求经审计)。标书代写 |
其余内容不变,特此通知。
七、本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已上传至**壮族自治区公共**电子交易系统,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查看并遵照执行。
八、查询公告网站: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共**交易平台(**.**)、**公共**交易平台(**.**)、****政府网上发布。(备注:****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网zfcg.****.cn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