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发改行字〔2024〕35号关于都昌县都昌东高速连接线路面养护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复

审批
江西-九江-都昌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2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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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发改行字〔2024〕35号 关**昌县**东高速连接线路面养护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复

日期:2024-01-24 09:56

都发改行字〔2024〕35号

关**昌县**东高速连接线路面养护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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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关于批复**县**东高速连接线路面养护工程立项的报告》(都交建字〔2024〕2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提高**东高速连接线路面质量,提升道路交通条件及通行能力,有效改善基础设施条件,进一步优化道路交通布局,依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712号)、《****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原则同意建设**县**东高速连接线路面养护工程(项目代码:****)。

项目单位为:****。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广场交接处至杭桥红绿灯十字路口。

三、项目主要的建设内容与建设规模:项目道路起点位于****收费站广场交接处,终点位于杭桥红绿灯十字路口,路线全长20.808公里。现状公路为沥青混凝土路面,拟处理病害路段面积为3788㎡。

四、项目计划建设工期:2024年2月至2024年6月,建设工期为5个月。

五、项目总投资128.63万元。资金****集团补助90万元,剩余资金由财政配套解决。

六、依据《****政府投资管理办法》(都府发〔2023〕1号)第十九条第四款,投资200万以下项目直接进行立项。请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

七、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政府投资管理办法》(都府发〔2023〕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八、请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九、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本批复有效期为一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一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委员会

2024年1月24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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