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发改可研字〔2024〕30号 关**昌县欧家湖渡改桥工程可行性 研究报告的批复
都发改可研字〔2024〕30号
关**昌县欧家湖渡改桥工程可行性
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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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关于请予对**县欧家湖渡改桥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函》(都交函〔2024〕15号)、《**县欧家湖渡改桥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改善交通条件,为周边居民提供便利。依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712号)、《****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政府投资管理办法》(都府发〔2023〕1号),原则同意建设**县欧家湖渡改桥工程(项目代码:****)。
项目单位为:****。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县汪墩乡。
三、项目主要的建设内容与建设规模:欧家湖大桥桥梁断面宽度拟采用8m,荷载等级采用公**梁全长约578m,跨径组合为19*30m,结构形式为预应力混凝土小箱梁,桥梁段设计时速30km/h。道路部分长约800米,拟采用临时便道连接桥梁,泥结碎石路面,路基宽度4.5m,道路平、纵面指标参照小交通量农村公路设计标准执行。
四、项目计划建设工期:2024年5月至2025年5月,建设工期为12个月。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2928.27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2296.55万元,土地使用及拆迁补偿费用175.55万元,工程其他费214.39元,预备费241.78万元。
****财政局出资(都财办〔2024〕16号)。
六、招标内容附表。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批复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八、按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政府令第251号)要求,请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
九、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政府投资管理办法》(都府发〔2023〕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请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相关报建手续。
十一、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二、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附件1: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委员会
2024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