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发改可研字〔2024〕53号 关**昌县和合乡黄金村**湾自然村村庄环境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都发改可研字〔2024〕53号
关**昌县和合乡黄金村**湾自然村村庄环境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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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关于请求批复**县和合乡黄金村**湾自然村村庄环境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文〔2024〕8号)、《**县和合乡黄金村**湾自然村村庄环境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办公室抄告单(都府办抄字〔2024〕119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和合乡**湾自然村农村人居环境,实现美丽乡村建设,依据《****政府投资管理办法》(都府发〔2023〕1号),原则同意建设**县和合乡黄金村**湾自然村村庄环境整治项目。
(项目代码:**** )
项目单位为:****。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县和合乡**湾自然村。
三、项目主要的建设内容与建设规模:污水处理工程、村庄基础设施改造工程及道路工程等。其中:污水处理工程:**30m3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1座、**10m3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1座,配套铺设DN300排水管(HDPE)423m、DN200排水管(HDPE)1209m、DN160排水管2000m、DN50排水管800m;村庄基础设施改造:现状雨水沟清淤800m、明沟改暗沟436m、场地硬化612m2、砼护栏113.6m、围墙192.3m、挡土墙114m、****广场铺装987m2、**垃圾分类点7个、安装路灯30盏等;道路工程:**水泥道路497.53㎡,沥青路面改造3339.82㎡。
四、项目计划建设工期:六个月。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319.76万元,资金来源为县财政出资,资金已落实到位(都财办[2024]33号)。
六、**县自然**三汊港所出具关**昌县和合乡黄金村**湾自然村村庄环境整治项目规划选址及土地预审意见。
七、根据《****政府投资管理办法》(都府发〔2023〕1号)文件要求,该项目投资规模在200万元及以上至500万元以下的项目,可合并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直接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不再审批初步设计。请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
八、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都府发〔2023〕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相关报建手续。
十、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一、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委员会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