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发改可研字〔2024〕74号关于都昌县2024年周溪镇水毁基础设施灾后应急恢复重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审批
江西-九江-都昌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21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都发改可研字〔2024〕74号 关**昌县2024年周溪镇水毁基础设施灾后应急恢复重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日期:2024-07-11 09:24

都发改可研字〔2024〕74号

关**昌县2024年周溪镇水毁基础设施灾后应急恢复重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

批复

****:

报来《关于申请**县2024年周溪镇水毁基础设施灾后应急恢复重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周府字〔2024〕17号)、《**县2024年周溪镇水毁基础设施灾后应急恢复重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有关材料收悉。****发改委《关于明确400****政府投资项目立项赋码有关要求的通知》(九发改投资字〔2024〕333号)文件要求,该项目投资规模在50万元及以上至100万元以下的项目,项目单位编写可行性研究报告,可不再审批初步设计。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尽快恢复受灾地区的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关于明确400****政府投资项目立项赋码有关要求的通知》(九发改投资字〔2024〕333号),同意建设**县2024年周溪镇水毁基础设施灾后应急恢复重建项目(项目代码:****)。

项目单位:****。

二、项目建设地点:**县周溪镇湖下咀。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与建设规模:恒星圩堤坝体修护回填土方2940立方米、水泥硬化加固护坡661.5立方米。

四、项目计划建设工期:四个月。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为51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中央预****政府配套资金(周府字〔2024〕16号)。

六、请按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都府发〔2023〕1号)要求,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

七、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都府发〔2023〕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八、请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九、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委员会

2024年7月11日


附件(1)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