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脑科医院零星维修及 10 万元以下单项工程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21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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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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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零星维修及 10 万元以下单项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采购包1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优惠率
1 **** 913********051163P **市**县戴楼镇工业集中区康楼路4—32号 98(均分制) 59%

采购包2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优惠率
1 **市******公司 913********492081A 迈皋桥街道长营村99号会所二楼 100(均分制) 65%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分包一

名称:脑科院区零星维修及10万以下单项工程

施工范围:详见采购文件。

施工工期:合同履行期限1年。

项目经理:钱义炜

执业证书信息:苏232****19930

分包二

名称:胸科院区零星维修及10万以下单项工程

施工范围:详见采购文件。

施工工期:合同履行期限1年。

项目经理:龚圣军

执业证书信息:苏232****28256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祁忆青、张**、蒋长融(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标准的65%收取,不足3500的按3500收取。

服务费金额:分包一RMB15600,分包二RMB5395。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公告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提出明确的请求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区**路264号

联系人:龚老师

联系电话:025-****65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长江路198号

联系人:高雅婧、杨扬

联系电话:****2452、****24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雅婧、杨扬

电话:****2452、****2455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市******公司.pdf
****采购文件.doc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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