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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会****基地建设项目现已完工。该项****市政府****中心,施工总承包方为******公司。
****保障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65号)规定,该建设单位现申请返还****检查委员****基地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合计肆拾陆万贰仟元(¥462,000.00),并承诺和公示无克扣拖欠工资和侵害农民工权益的行为,现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书面举报须署名,实事求是,同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公示期限为30天(截止2025年12月21日)
受理举报单位:****综合执法科
办公地址:**市**区太岳东路8号
联系电话:0716-****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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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