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2025年公务用车采购项目(第三包)(二次公告)
本招标项目**燃气2025年公务用车采购项目,招标人为****,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招标人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招标人自有资金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燃气2025年公务用车采购项目(第三包)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范围:**燃气2025年公务用车采购项目(第三包)更新采购公务用车1辆(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2、标包划分:**燃气2025年公务用车采购项目共3个合同包。
3、供货地点:**市**区**路8号。
4、供货周期:合同签订日起30个工作日内。
1、投标人需为中华人民**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供应商;
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21日至2025年11月27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时间)获取招标文件。
4.2 获取文件方式:
将购买招标文件须准备的材料电子扫描件,如:企业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联系方式,发送至****@163.com邮箱。发送邮件的名称格式为“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人手机号”,否则不予接受!
4.3 采购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合同包,售后不退。(购买文件前请与招标代理机构取得联系,以确认是否具有本项目得供货能力)。标书代写
4.4 其他说明: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以发送到指定邮箱时间为准),将购买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提供的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后(包括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公司相关负责人会进行审核工作,审核后将以邮件方式通知各投标人。审核合格后(审核不合格请不要私自汇款,否则后果自负),各投标人请将标书****公司购买招标文件的账户(户名:****,开户银行:****分行。账号:2401 8026 2210 001),汇款时必须注明0614SY251643,并将汇款凭证发送至****@163.com邮箱,我公司确认收到汇款凭证即视为购买招标文件成功,购买成功后将统一开具电子发票。后续事宜请使用电话或者邮件方式进行沟通,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13时30分,地点为****511会议室(**市**区**东街2号)。标书代写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标书代写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东北新闻网上发布。
招 标 人:****
地址:**市**区兴华北街34号
联系人:杨鹏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东街2号
联系人:银玥、刘全盛
电 话:024-****5779、024-****3596
传 真:024-****3601
电子邮件:****@163.com
购买招标文件账号:
户 名:****
开户银行:****分行
账号:2401 8026 2210 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