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餐娱部餐用具供应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一、比选条件
1. ****根据经营需要,****公司餐娱部餐用具供应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二、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1.项目概况:
| 比选人 |
**** |
| 项目名称 |
****公司餐娱部餐用具供应服务 |
| 项目控制含税总价 |
200000元 |
2.比选内容
参选人按《****公司2025年餐娱部餐用具采购供应清单》供应列明物品并提供相关服务。
三、参选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2022年以来具有**省内餐用具类供应合同或协议等,金额不低于15.00万元,如合同无法体现金额,须提供转账凭证佐证,涉及商业秘密内容可隐去;
3.具备固定生产经营场所(是指加工生产或经营销售场所,仅有餐用具经营销售场所的须提供****工厂的资质和产品检验报告),并能提供生产经营场所证明材料(如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等);
4.无偿提供符合要求的样品一套,详见附件《样品清单》;
5.提供针对本次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
6.近三年未受过行政处罚(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index.html下载的最新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或查询截图);****法院列****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n最新查询结果为准,提供截图)。
注: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前,****法院、****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7.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参选人请于2025年11月21日至2025年11月28日17:00时(**时间,下同),通过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cny.****.com/)报名获取比选文件。
五、参选文件的递交
1.参选文件递交时间为2025年12月1日10时00分,地点为**市**区金河路66****中心大会议室(ZN118)。标书代写
2.参选人请于2025年12月1日10时00分按比选人要求无偿提供部分样品供比选人进行查验,详见《附件:样品清单》(如中选,样品不退;如未中选,样品可退,退货费用由参选人自行承担)。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六、比选公告发布
本比选公告在****官网(http://www.****.com/)及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cny.****.com/)发布。
七、联系方式
比选人:****
地址: **市**区金河路66号
联系人: 何女士
电话:028-****3078
****
2025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