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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扶持对象和补助标准
(一)扶持对象
全县各类农业龙头企业和农产品加工企业,重点是农业产业化国家级、省级重点龙头企业。
(二)补助范围和标准
1.****基地建设项目。用于扶持原料生产、基地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科技推广及应用,按项目建设规模和投资额给予适当补助,省级补助资金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
2.加工技术改造补助项目。用于扶持龙头企业新产品新技术研发引进技术改造,按项目建设规模和投资额给予适当补助,省级补助资金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
二、补助申报
(一)申报时间。2025年11月21日至25日。
(二)申报材料。申报单位如实填写《**县2025年农产品初加工项目补助资金申报表》,同时提交相应支撑材料(含2025年采购的设备采购合同、发票及支付凭证、设备照片)。申报材料提交时间:2025年11月25日前。
(三)补助条件审核。县农业农村局对递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入实地核查程序。由县农业农村局相关部门组成核查组,深入申报的经营主体对申报的支撑材料进行核实,并根据核实结果确定补助对象和补助金额。核实时间:2025年11月底。
(四)补助对象公示。对符合补助条件的经营主体、****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天(除周末):2025年12月。
(五)补助资金兑付。符合补助条件的经营主体公示无异议后,县农业农村局向县财政申请资金进行兑付。
联系方式:**** 鲁老师,136****8034;邮箱****@126.com。
附件:**县2025年农产品初加工项目补助资金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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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