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浏阳经开区2025年环保管家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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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功能及要求:

****办公厅《关于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意见》[国办发(2014)69号]、生态环境部《关于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实施意见》[环规财函(2017)172号]和《****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9)1785号]有关要求,园区需委托第三方服务单位开展环境污染治理环保服务,且****园区的“五好园区”考核。

二、相关标准:

(一)《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GB/T 24001)

(二)《环境信息系统集成技术规范》(HJ/T 418)

(三)《环境数据库设计与运行管理规范》(HJ/T 419)

(四) 废水排放:****处理厂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准 Ⅳ 类标准,化工企业车间排放口需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及行业特别排放限值。

(五) 废气治理:VOCs 排放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生物医药企业还需符合《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3)。

(六)环境风险防控:依据《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HJ 941)和《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

(七)排污许可管理:《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总则》(HJ 942)及行业技术规范,《排污单位环境管理台账及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技术规范总则(试行)》(HJ 944)

(八)《工业污染源现场检查技术规范》(HJ 606)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 819)、《****处理厂设计规范》(GB 51247)及《电镀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 2002)、《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24〕5号)和《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 号)

(九) 生态环境部制定的相关管理要求等。

三、技术规格:

1.服务要求

1.1人员配置要求

服务期内,乙方在服务期内中标单位应派驻环保专业技术人员3人以上(其中有1名为注册环评工程师、其它驻场人员均为中级职称或硕士研究生,如服务期间有人员变动的,必须由同等学历或职称人员替换)驻场办公。

1.2设施设备配置要求

乙方应至少安排一辆车提供服务。

1.2工作制度要求

建立工作报告制度。服务期内,乙方应建立周小结、月分析工作制度,并按季度、半年度、****园区提交书面汇报材料。

2.实施内容:

2.1、总体要求

****办公厅《关于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意见》[国办发(2014)69号]、生态环境部《关于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实施意见》[环规财函(2017)172号]和《****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9)1785号]有关要求,推行环保管家制度,推进园区高质量发展创建“五好园区”,推进环保设施建设和运营专业化,促进园区及入驻企业的环保合规和绿色发展,提升生态环境保护综合管理。

2.2具体内容:

2.2.1环评和排污许可技术支撑服务

1)对园区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进行技术审查,在现场核查的基础上,从专业技术角度提出环境准入、污染防治措施、环境风险管理、污染物总量控制等方面的意见,出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估意见(估算30个)。对园区管理的环评登记表进行抽查和和现场核查,比例约为复核总数的5%~10%。聘请有资质专家对拟入园项目提供环保咨询服务,并承担专家咨询费用。专家费标准:报告表500元/人、报告书1000元/人。

2)对园区管理的排污许可企业的证书进行技术审查、现场核查、开展执行报告审核和问题整改指导等,出具技术审查意见、现场核查意见、执行报告审核意见,并指导问题企业整改。对园区管理的排污许可登记表进行抽查和现场核查,比例约为复核总数的5%~10%。

2.2.2协助建设环境信息平台

1.园区环境基础设施概况和运营动态信息

完善园区环境管理空间信息采集,完善园区重点企业雨污水排放口、污水处理厂、主要废气排放口、重大环境风险****园区环境质量信息。****园区环境****园区环境管理空间信息。协助将相关数据对接到智慧环保平台。

2.入驻企业基本环境信息

①对已录入“一企一档”信息平台的企业环保档案进行更新与完善;

②将老企业以及新入园企业的环保档案上传“一企一档”平台;

③与平台开发方保持沟通,保障平台运行及新功能开发。

2.2.3协助园区环境管理制度建设。

1.更新环境管理与服务手册:根据国家最新的环保政策,协助更新《园区环境管理与服务手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园区环境管理基本制度、园区环保工作计划、园区环境服务介绍。

2.协助开展环境档案管理:按照湘环函〔2020〕39号,对“一园一档”52项内容进行完善及更新。

3.协助园区相关年度评价报告编制。①协助园区编制2025年自评估报告,参与评审工作,形成最终的资料,含电子档、纸质档。②协助园区编制2025年信用评价报告,参与评审工作,形成最终的资料,含电子档、纸质档。

4.协助园区应对环境管理要求。①协助应对中央、省级环保督查;②臭氧帮扶指导服务;③指导企业开展环境应急预案及备案;④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等有关文件要求,配合园区指导企业开展碳排查工作。

2.2.4开展环保培训宣传。

1.环保法律法规、政策、标准解读。

2.企业典型环境隐患及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设备安全隐患分析、常见问题解答。

3.企业环境违法案例解析。

4.环保知识讲座和互动活动。

5.环境管理人员业务培训。

6.编制园区年度环保管理计划、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协助甲方组织应急演练。

季度环保培训不少于1次,****园区工作需要确定。

2.2.5其他。

1.向园区及企业提供环境咨询服务。①向企业提供现场服务和技术指导;②参与问题企业现场整改指导,协助验收及销号。

2.协助园区进行企业环境统计填报与审核,负责园区企业年度环境统计工作,督促、指导企业按要求完成统计数据填报与审核。

3.协助园区通知和指导企业填报化学品生产使用环境信息年报,并审核相关内容。

4.****园区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结合辖区精准治污工作实际,通过“环境监管重点单位信息平台”更新、完善和填报年度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

5.协助园区组织企业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填报“**市大气污染源清单系统”,并审核相关内容。

6.协助园区定期汇报“园区水环境问题排查与整治”进度,更新“一园一策”,完成“一园一策”年度整治任务。

7.提供其他咨询服务。①协****园区。②协助开展“五好”****园区自评工作。③协调省厅相关事项。④****园区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其它服务要求

1.驻场办公。由采购人为中标单位提供办公场所,在服务期内中标单位应派驻环保专业技术人员3人以上(其中有1名为注册环评工程师,其它驻场人员均为中级职称或硕士研究生,如服务期间有人员变动的,必须由同等学历或职称人员替换)驻场办公。(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标书代写

驻场人员必须经甲方面试同意,且有较强服务意识,认真负责,吃苦耐劳,具备较强沟通能力,抗压能力强,能够适应常态化7*24小时轮班备勤要求,接受夜间和节假日值班加班,能够及时满足客户需求。

2.组建专家团队。在服务期内中标单位应组建包含环境影响评价注册工程师、环境应急、环境工程(水、气、土壤、VOCs治理等)、环境监测等专家团队15人,团队人员均需按照采购人要求或工作需求及时提供相关服务;

3.建立会商制度。每周一汇总上周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进行会商研究,解决困难,部署本周工作任务。

4.建立工作报告制度。在服务期内中标单位应按季、半年、年度总结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特色亮点工作和下一步工作计划,需向采购人提交书面汇报材料。

5.内部管理

5.1建立并严格执行服务质量管理文件,明确人员职责分工,指定一名质量负责人,对服务质量和进度进行有效控制。

5.2建立合同期内的服务内容清单和档案,并对服务绩效进行自评估。

5.3保留相关资料和记录备查,记录应及时、准确、完整。

6.保密要求。中标单位应按国家保密要求,不得泄露任何保密内容和企业商业相关信息,否则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中标单位及相关服务人员应与采购人签署保密协议。

7.工作纪律。服务过程中必须做到认真负责、态度良好、热情耐心、细致周到。在服务期内****园区企业正常生产,存在故意弄虚作假、隐瞒事实,或发生违法违规行为,干扰园区及入驻企业的正常市场行为,****园区企业推销产品和工程业务的,接到投诉1次警告处理,投诉2次终止合同,****园区任何环保项目投标。

8.考核考评。制定考核机制,****园区环保办组织,采取百分制考核方式进行管理,考核结果与项目费用结算挂钩,低于90分的,每5分(少于5分的按5分计算)则扣减合同工作费用1%。低于70分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具体详细考核内容中标后由采购人制定,中标单位需无条件接受考核要求。

9.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按照百分制考核方式进行考核,考核评分组由环保办抽取4家企业、环保办等工作人员组成,考核评分低于70分解除合同实行重新采购,试用期经费为8%合同款。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服务期限及地址:

(1)服务期限:6个月(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2)服务地址:****开发区范围内。

五、服务标准:

满足采购人技术要求。

六、验收标准:

履约验收方式或验收方案:

按照长财采购[2024]5号文《****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规定进行验收,依据本项目实际情况选取对应的验收方式进行项目验收。项目验收另有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2.1验收主体:采购人

2.2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

2.3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否

2.4是否邀请专家:否

2.5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否

2.6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否

2.7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无

2.8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

2.9履约验收方式: □一次性验收分期/分项验收

2.10履约验收程序:按照长财采购[2024]5号文《****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规定进行验收,依据本项目实际情况选取对应的验收方式进行项目验收。项目验收另有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3.验收标准及方法:

(1)本项目按浏财函【2024】5 ****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局****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规定执行。

(2)项目验收另有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验收的标准和依据:依据本采购项目的磋商文件、中标单位的响应文件、政府采购合同和有关国家标准与行业规范。标书代写

(4)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如为中标单位原因造成的,由中标单位承担验收费用。


七、其他要求:

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采购,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实际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材料购置费、产品运输费、保险费、保管费、宣传费、人工费、管理费、财务费等所有费用。投标人须承诺,在中标后参与本项目的全部过程中,负责其派出的所有工作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以及承担人身意外事故引发的责任、损失和所有费用。采购人不承担投标人或中标人工作人员因意外(包括但不限于:在服务工作中发生的意外以及抵达服务途中及返程中发生的意外)所致的任何责任。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标书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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