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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的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31)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市级核查验收。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关于验收销号的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填埋场,渗滤液运输途中抛撒严重。
二、整改措施
1.加****填埋场的运行监管,督促指导生活垃圾处理企业规范运行,积极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做到厂区道路无抛撒、排洪渠内无垃圾、淤泥堆留,确保填埋场安全运行。
2.**县、**县环卫部门加强垃圾运输车辆管理,确保运输途中无抛撒滴漏现象。
三、整改完成情况
1.督促指导企业规范运行,积极开展安全隐患排查,严格按照环保部门的各项要求作业,及时发现问题并立即整改。
2.**县对库区周边排洪沟内淤泥及垃圾进行了及时清理,确保排洪沟内无垃圾、淤泥堆留现象。督促垃圾收运车辆司机在运行中控制车速、关闭阀门,并要求车载量避免过多过满,勤送、少拉,遵守相关规定,避免撒漏。
3.**县对垃圾收集运输车辆进行了改装,在车辆尾部加装渗滤液收集槽,在车辆尾部两侧加装渗滤液收集罐,同时对老化垃圾收集箱进行修缮更换。
如果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11月20日至2025年11月29日,共10天)向****央生态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
联 系 人:黄全
固定电话:0329-****017
电子邮箱:****@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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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