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食堂配套餐厨具采购项目 | ||
| 品目 | 货物/设备/机械设备/其他机械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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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省 | 公告时间 | 2025年11月21日 15:18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5年11月24日至2025年11月28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 下午:14:30 至 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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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文件售价 | ¥40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省**市**区**路88号大鸿杰座9楼903室) | ||
|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 2025年12月12日 10:00 | ||
| 开标地点标书代写 | **省**市**区**路88号大鸿杰座裙楼四楼开标室(****)标书代写 | ||
| 预算金额 | ¥64.2225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朱先生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31-****9020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省**市金洲大道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朱先生0731-****9020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省**市**区**路88号大鸿杰座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吴安利、倪芳芳、田甜0731-****3431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食堂配套餐厨具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64.2225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4.2225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食堂配套餐厨具采购项目(第二次),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30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货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若提前供货采购人不安排场地存放及保管)。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工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资料》(如供应商提供的内容不实,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照《****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24日 至 2025年11月28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省**市**区**路88号大鸿杰座9楼903室)
方式:现场购买,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售价:¥4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2日 10点00分(**时间)标书代写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12日 10点00分(**时间)标书代写
地点:**省**市**区**路88号大鸿杰座裙楼四楼开标室(****)标书代写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2)按照《财政部、****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3)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4)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进口产品管理等。
2.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三证合一”为国发【2015】33号文件规定,2015年10月1日执行;“五证合一”为国发【2016】53号文件规定,2016年10月1日执行),供应商如为“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须自行注明。未自行注明或者说明的,资格审查主体不予以认定或澄清,因此造成资格审查不合格的,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3.本项****政府采购网(http://www.****.cn/)上发布。
4.****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5.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省**市金洲大道
联系方式:朱先生0731-****90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路88号大鸿杰座
联系方式:吴安利、倪芳芳、田甜0731-****34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先生
电 话: 0731-****9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