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看守所被监管人员代购物资采购项目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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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监管人员代购物资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被监管人员代购物资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沿河路118号
成交金额:280万元/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被监管人员代购物资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被监管人员代购物资的送货服务等
服务要求:满足发包需求要求
服务时间:3年(合同一年一签。在合同期满前30天,经甲方对乙方在合同期内进行年度考核,考核合格,可与乙方在次年续签采购合同,最多续签2次)。

服务标准:详见发包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杨力、朱连胜、周松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详见本项目发包文件前附表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书面形式向发包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地址:**市佛子****管理中心5 楼,联系电话:0564-****665。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项目发包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发包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先生店乡

联系方式:0564-****080

2、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佛子****管理中心5 楼

联系方式:0564-****6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鲁工

电 话:0564-****665

2025年11月21日

附件:
招标进度跟踪
2025-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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