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省发展改革委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粤发改重点〔2012〕1095号)等文件的有关要求,为切实履行公众参与、征求公众对该建设项目的意见,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
1、项目名称:**市企水堵海纳潮闸重建工程
2、项目地址:**市**市
3、建设单位:****
二、项目概况
1、项目总体建设内容:
(1)**水闸一座5孔净宽30m。**水闸内河消力池、海漫段及衔接段(35m外海海漫段+15m内河消力池+30m内河海漫段+10m内河防冲槽+10m内河衔接段)。**穿堤箱涵一座,5孔,总净宽32.40m。对两侧大堤进行重建及恢复合计69.00m。
(2)**相关建筑,包括启闭机房及设备用房。
(3)拆除现状老闸及部分现状海堤。
2、项目建设期:18个月(具体开始时间以实际开始时间为准)
3、项目建设范围:**市企水堵海纳潮闸原址。
4、项目总投资:5846.04万元。
三、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电话:136****6627
联系人:廖工
四、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单位及联系方式
分析单位:****集团****公司
联系人:袁工
联系电话:191****0241
邮箱:****@qq.com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众参与重点是征求工程实施对附近群众生产、生活、生态环境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意见,包括利益相关者诉求、对工程建设的态度、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因素、防范化解社会稳定风险的措施和应急预案等,以及对该工程实施和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示期
2025年11月21日至11月30日(共10个自然日)
七、征求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内,受项目建设实施影响的居民群众、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可通过在下方评论区填写意见并在线提交或电子邮件、信函、传真、电话等方式向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单位反馈意见和建议。
****
2025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