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美聚新材料(广州)有限公司年产500万件保护膜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
广东-广州-增城区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2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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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美聚新****公司年产500万件保护膜**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2025-11-10

穗环管影(增)〔2025〕199号


美聚新****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美聚新****公司年产500万件保护膜**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美聚新****公司**项目位于**市**区新塘镇白石村邵白路7-1号303。项目主要从事塑料薄膜制造,采用分切、印刷、多层覆合、冲切等工序,预计年产500万件保护膜。

《报告书(表)》评价结论认为,在全面落实《报告书(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该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产生的不良环境影响能够得到有效控制,从环境保护角度,项目建设可行。经审查,我局同意《报告书(表)》的评价结论。

二、在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认真落实《报告书(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项目生活污水预处理后达到**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经市政污水****处理厂。

(二)项目总VOCs有组织排放执行《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2-凹版印刷、凸版印刷、丝网印刷、平版印刷(以金属、陶瓷、玻璃为承印物的平版印刷)中第II时段标准限值和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与《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较严值: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和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的二级新改扩建标准;厂区内NMHC无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特别排放限值的较严者。

(三)项目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4类标准。

(四)各类固体废物实行分类收集、处置。固体废物的贮存、堆放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进行管理。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工作。建立健全环境事故应急体系,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措施,确保生态环境安全。

(六)加强运营期环境保护管理,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按规定做好污染物排放的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工作。

(七)该项目建成后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如下: 挥发性有机物0.0111吨/年。该项目应实施挥发性有机物2倍替代,所需替代指标挥发性有机物0.0222吨/年,在“十四五”减排量中预支。项目建成后再根据实际排放及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予以核定。

(八)项目建设应符合法律、法规等要求,如涉及规划、水务、消防等其他部门许可事项的,须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三、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项目竣工后,你司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四、如不服上述行政许可决定,可以在收到文书之日起60****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地址:**市**区小北路183号金和大厦2****办公室窗口,电话:020-****5988)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文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不停止本决定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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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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