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环丹审〔2025〕15号关于南丹县陆基圆池水产养殖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
广西-河池-南丹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2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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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环丹审〔2025〕15号关于**县陆基圆池水产养殖工程项目环境 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2025-11-21 16:35

**县******社:

你公司提交的《**县陆基圆池水产养殖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我局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报告表能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规范进行编制,评价内容较全面,环境影响预测结论可信,提出污染防治措施基本可行。报告表可作为污染防治及环境管理的主要依据。

二、项目概况

(一)**县陆基圆池水产养殖工程项目(项目代码:****)位于**壮族自治区**市**县罗富镇龙腊村更林屯,为已建项目。地理坐标:东经107度16分20.570秒,北纬25度08分31.210秒。该项目涉及1个环境管控单元,其中优先保护类1个,即**县其他优先保护单元。在落实环评提出的环保措施基础上,项目符合**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

(二)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有:主体工程、公辅工程、环保工程。建设内容包括:50个陆基圆池(40个常用,10个备用),每个直径8米,高1.5米的镀锌钢成品池(圆池半埋于地下,其顶上覆盖高度约2.5~3米简易钢架棚),占地面积为4000m2,项目共建设50个养殖圆池,有40个圆池正常使用,10个圆池备用,每个圆池分别放养鱼苗5000尾,共投入20万尾鱼苗,放养品种有鲈鱼、赤眼鳟、竹鱼,每批养殖时间为8~10个月。

项目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4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70万元,占比14.58%。

三、主要配套环保措施

(一)废气:运营期主要为养殖池与尾水处理过程和死鱼不及时处理产生的恶臭等废气。通过定期在场区喷洒消毒剂与除臭剂,及时打捞养殖池死鱼并做好无害化处理等措施,减小废气影响,场界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新改扩建二级厂界标准中的排放标准限值。

(二)废水: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水污染主要是养殖废水和生活污水,养殖废水经过尾水处理系统(排污管道+沉淀池+一级过滤坝+过滤池+二级过滤坝+生物净化池)处理达标后通过厂区排污口经更林河自然水系最终排入龙腊河,出水水质同时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一级标准和《淡水池塘养殖水排放要求》(SC/T9101-2007)二级标准;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处理后用于林地灌溉。

(三)噪声:为发电机、水泵、增氧机工作时产生的噪声。通过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等措施,使厂界四周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运营期主要为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死亡的鱼类、尾水处理过程中过滤出来的残饵、鱼粪固体悬浮物和废包装袋。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处理站进行处理;死鱼及时打捞,打捞后的死鱼暂存于密封的塑料桶内再投放化尸池内投加消毒剂进行无害化处理;尾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残饵、鱼粪及鱼粪固体悬浮物用于周边林地施肥;废包装袋收集后定期外售**回收企业。

四、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标准和程序,组织对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合格后主体工程方可投入生产或使用。

五、请**市**生态****执法大队按照规定对项目执行环保“三同时”情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发现环境问题及时上报。

六、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到我局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环境局

2025年11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政府,县发改局。

**** 2025年11月21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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