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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国土**部令第44号)、《******厅关于规范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和审查工作的通知》(川自然资函〔2023〕358号)等文件要求,****组织专家对《**省**县谭家坡建筑用砂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开展了评审工作。专家组严格遵循相关规范对《方案》进行了严格审查,并同意通过评审。
按照相关规定,现将本次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或书面方式向我局提出意见。
联系电话:0827-****446
通讯地址:**省**县信义大道18号****
附件:**省**县谭家坡建筑用砂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公示资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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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