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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各潜在投标人:
****委托******公司代理的“革命老区**镇****销售中心项目”(项目编号:****),采用公开招标方式,于2025年11月10日在《**公共**交易平台(**省)》《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市政务网》发布招标公告,并于2025年11月21日发布澄清公告。
现对本项目澄清如下:在上传的招标控制价中版本有遗漏,现将完整的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所有版本上传到系统,请各潜在投标人下载新的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版本。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或者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日或者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本项目开标时间调整为2025年12月08日08时30分,开标地点:儋****服务中心(****花园小区) **开标室2。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因此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标书代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