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厨卫用具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1月19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一)、原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中技术项:标书代写
| 项目 |
分值 |
是否客观项 |
描述 |
| 2、技术响应情况2 |
22.00 |
是 |
根据各投标人所投产品对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的各项要求的响应、承诺情况,由评委进行评议打分,评审项1至评审项75(共计75项)每负偏离或不响应一项扣0.28分,评审项76负偏离或不响应一项扣1分,正偏离不加分。【注:招标文件中技术指标若有要求投标人提供相应佐证材料的,投标人未提供相应佐证材料、佐证材料不明确、不完善或者投标人的响应承诺与其佐证材料不一致,评标委员会将以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为准进行评审(负偏离)】标书代写 |
现更正为:
| 项目 |
分值 |
是否客观项 |
描述 |
| 2、技术响应情况2 |
21.00 |
是 |
根据各投标人所投产品对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的各项要求的响应、承诺情况,由评委进行评议打分,评审项1至评审项75(共计75项)每负偏离或不响应一项扣0.28分,正偏离不加分。【注:招标文件中技术指标若有要求投标人提供相应佐证材料的,投标人未提供相应佐证材料、佐证材料不明确、不完善或者投标人的响应承诺与其佐证材料不一致,评标委员会将以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为准进行评审(负偏离)】标书代写 |
| 3、技术响应情况3 |
1.00 |
是 |
根据各投标人所投产品对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的各项要求的响应、承诺情况,由评委进行评议打分,评审项76负偏离或不响应一项扣1分,正偏离不加分。【注:招标文件中技术指标若有要求投标人提供相应佐证材料的,投标人未提供相应佐证材料、佐证材料不明确、不完善或者投标人的响应承诺与其佐证材料不一致,评标委员会将以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为准进行评审(负偏离)】标书代写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1月21日
1、投标人在本项目更正公告之前上传的投标文件,需要重新通过投标客户端制作上传投标文件。否则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标书代写
2、本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投标人均有约束力。招标文件中的原相应内容与本更正公告有不一致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名称:****
地址:**市**区航城街道爱心路293号
联系方式:189****35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市**区梅柳路66号瑞景大厦1梯1901室
联系方式:0591-****4198、180****0079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郑守秀、潘密芳
电话:0591-****4198、180****0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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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