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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裁分类:政府文件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邢任政字〔2023〕15号 索引号:****
****规划局:
你局《关于****地块出让方案的请示》(任自然资〔2023〕38号)收悉。经区政府研究,同意你局对2023-32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方案。你局要按照方案,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操作。
附件:****地块出让方案
2023年5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地块出让方案
一、申请人及地块情况
2023-32号宗地申请人为****,该地块于2008年2月18日依据《****政府关于市区非农业建设用地清理中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政字[2002]73号)文件,办理了《**建设用地清理审批登记表》并登记《国有土地使用证》,位于天口镇西刘村西留垒河以东,用途为工业用地,面积2269.75平方米(3.40亩),证载终止日期为2058年2月18日,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
二、出让宗地基本情况及规划要求
2023-32号宗地位于天口镇西刘村西留垒河以东,面积2269.75平方米(3.40亩),****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1)第9号文件“针对已办理了《**建设用地清理审批登记表》,并取得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工业用地,但没有签订出让合同,也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的,由使用权人申请补办土地出让手续,补缴土地出让金和相关税费,完善用地手续”的规定,按原用途工业用地现状出让,出让年限为50年,补办出让手续。经委托**诚信华夏不****公司对该地块进行差价评估,根据评估应补缴出让金额18.38万元。
三、拟出让时间
2023-32号宗地拟出让时间为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