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裁分类:政府文件 主题分类:国土**、能源 文号:邢任政字〔2023〕30号 索引号:****
****规划局:
你局《关于候花林和屈翠枝地块出让方案的请示》(任自然资〔2023〕64号)收悉。经区政府研究,同意你局对2023-57、2023-58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方案。你局要按照方案,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操作。
附件:候花林和屈翠枝地块出让方案
2023年8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候花林和屈翠枝地块出让方案
一、申请人及地块情况
2023-57号宗地申请人为候花林,该地块于1998年12月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证》,位于**镇西环北路,用途为个人住宅,面积282平方米(0.42亩),证载无终止日期,用地性质为住宅用地;
2023-58号宗地申请人为屈翠枝,该地块于2007年12月14日依据《****政府关于市区非农业建设用地清理中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政字[2002]73号)文件,办理了《**建设用地清理审批登记表》并登记《不动产权证书》,位于邢湾镇义和村,用途为工业用地,面积1533.86平方米(2.3亩),证载终止日期为2059年6月19日,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
二、出让宗地基本情况及规划要求
2023-57号宗地位于**镇西环北路,面积282平方米(0.42亩),证载无终止日期,属于划拨用地。经研究按原用途住宅用地现状出让,出让年限为70年,补办出让手续。
经委托**诚信华夏不****公司对该地块进行差价评估,根据评估应补缴出让金额19.49万元。
2023-58号宗地位于邢湾镇义和村,面积1533.86平方米(2.3亩),****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1)第9号文件“针对已办理了《**建设用地清理审批登记表》,并取得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工业用地,但没有签订出让合同,也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的,由使用权人申请补办土地出让手续,补缴土地出让金和相关税费,完善用地手续”的规定,经研究按原用途工业用地现状出让,出让年限为50年,补办出让手续。
经委托**诚信华夏不****公司对该地块进行差价评估,根据评估应补缴出让金额12.42万元。
三、拟出让时间
2023-57、58号宗地拟出让时间为202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