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县北冶镇人民政府北冶镇循环农业示范园建设项目(设备)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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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冶镇循环农业示范园建设项目(设备)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信息时间:2025-11-21

****北冶镇循环农业示范园建设项目(设备)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政采磋商-2025-110

2、项目名称:****北冶镇循环农业示范园建设项目(设备)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11月9日

5、评审日期:2025年11月21日

二、采购情况

1、采购内容:本项目主要采购循环水处理系统及其配套设备,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2、成交供应商信息:

(1)成交供应商名称:****

(2)地 址:****示范区平台办事处商虞路与兴唐路交****园区A区77号

(3)报价:****000.00元,(大写:壹佰叁拾玖万伍仟元整)。

(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0日历天。

(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质保期:一年。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三、磋商小组名单

李谦(评委会主任)、赵宗立、丁小江(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

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参照**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计算标准(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标准计取,人民币15000元。由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五、公告发布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结果公告在《****政府采购网》、《****交易中心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025年11月21日至2025年11月24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供应商应到代理机构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人完成合同的签订。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地址:****中心大道55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9****4666

2、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开元大道333****科技园B4栋12楼1201室

联系人:郭女士

电话:155****2173

下载中小微企业声明函.pdf

下载评标专家承诺书11.****.pdf

下载评标报告11.****.pdf

下载报价明细表.pdf


2025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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