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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文件的通知》(云水保〔2017〕97号),我公司于2025年11月11日在**市**区主持召开了**区**小塘集中共享新型储能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与会公司代表一致同意通过本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现对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及承诺书进行公示。
附件:
1、**区**小塘集中共享新型储能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2、**区**小塘集中共享新型储能项目承诺书
建设单位:**** 地址:**省**市**区**北路127号
联系人:朱志刚 联系电话:189****6662
监测单位:**** 地址:**省**市**区**北路127号
联系人:朱志刚 联系电话:189****6662
当地水行政监督主管部门:****审批局 监督电话:0874-****622
****
2025年11月21日
建设单位:****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监测单位:****
建设地点:**省/**市/**区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