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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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澄清】**县**路(齐云大道-夹溪路)提升改造工程设计答疑澄清公告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提交时间: 0天0小时2分0秒
累计办理时间: 0天0小时33分0秒
是否逾期: 否
答疑澄清提交
提交节点:
2025-11-21 16:31:46
招标人确认
办理时间:
2025-11-21 16:33:46
项目负责人
办理时间:
2025-11-21 17:04:18
| 项目编号 |
****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A02-123********130960B-****1119-000478-8 |
| 信息来源 |
****交易中心****中心 |
项目所在地 |
**市**县 |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5-11-21 17:04:46 |
|
0 |
标段信息 第一次澄清文件
|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方式 |
估算价(万元) |
| 1 |
****A |
**县**路(齐云大道-夹溪路)提升改造工程设计 |
公开招标 |
150.0 |
答疑澄清信息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
|
| 主要修改内容 |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县**路(齐云大道-夹溪路)提升改造工程设计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2025年11月19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1、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3.4条更正如下:
| 原公告内容 |
修改后内容 |
|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注:若投标人选择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联合体中的所有成员单位均需在系统中获取招标文件,具体操作为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成员单位读取CA锁添加。 |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总数量不得超过2家; (2)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上述工程设计资质要求(3.1.2),承担本招标项目工程设计任务;并符合3.2、3.3款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为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 (3)联合体非牵头人须满足上述工程勘察资质要求(3.1.1),承担本招标项目工程勘察任务,符合3.3款要求; (4)联合体协议必须明确联合体各方的责任和义务,联合体协议需要双方盖章,其余盖章由牵头人盖章即可,牵头人盖章即视为联合体双方均认可。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参与投标。 注:若投标人选择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联合体中的所有成员单位均需在系统中获取招标文件,具体操作为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成员单位读取CA锁添加。 |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联系方法: 招 标 人:**** 地 址:**县**镇齐云**大道16-1****酒店西侧城投大楼13层) 项目联系人:丁工 电话: 0559-****352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县**路12号 项目联系人:詹女士/冯女士 电话:0559-****737 **** **** 2025年11月21日 |
答疑澄清文件列表
附件(2)
澄清答疑公告.pdf下载预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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