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地粮食仓储配送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 ||||||||
| (公示期:2025年11月21日至2025年11月24日) | ||||||||
| 项目标段名称 | ******基地粮食仓储配送项目 | 最高限价(或招标控制价)(元) | ****5564.30 | |||||
| 项目编码 | **** | 招标公告编号 | / | |||||
| 招标人 | ****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185****7919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 | |||||
| 中标候选人排序 | 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工期 | 质量 | 拟任项目负责人 | |||
| 姓名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
| 第一名 | **** | ****4229.66 |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 杨丹 | 一级建造师 | 渝150********00801 | |
| 第二名 | ******公司 | ****4229.66 |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 叶苗 | 一级建造师 | 川151********20832 | |
| 第三名 | **新****公司 | ****4229.66 |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 李娟 | 一级建造师 | 渝150********16332 | |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第一名:**** 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业绩:博奥赛斯体外****基地项目2期 第二名:******公司 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业绩:四价流脑多糖结合疫苗产业化暨多糖结合疫苗扩产扩能项目 第三名:**新****公司 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业绩:****高新区集成电路产业厂房建设项目南区EPC总承包 | |||||||
| 招标文件规定应公示的其他内容 | 1.未递交投标保证金且提交了中小微企业声明函的中标候选人:****、******公司、**新****公司 2.否决投标情况及理由: ****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项目经理注册证书无法辨认使用有效期,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 条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提供:拟派项目经理有效的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承诺 ”的要求,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附件 A: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否决投标情况一览表》“A-6 投标人的项目经理资格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 项的要求,****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之规定,否决其投标; **市****公司、四****集团有限公司未提供投标总报价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对应的异常低价警戒线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14 条“投标总报价低于最高限价 85%(不含 85%)的,投标人须在投标函部分中提交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人、材、机及耗量等)。投标人的说明必须坚持正当竞争,且以下情况不得作为低价说明的依据: ①机械、材料自有或者闲置;②自有弃土场土源或者与临近项目签订的土方倒运协议;③人员闲置;④亏本让利;⑤企业市场拓展或者品牌宣传;⑥降低或改变原设计方案、技术工艺、施工标准等;⑦为获取类似项目业绩。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没有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委员会作出否决投标处理(证明材料格式自拟)”的要求,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附件A: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否决投标情况一览表》“A-23 投标人投标总报价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对应的异常低价警戒线的,应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之规定,否决其投标。 ******公司、****公司、****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公司、******公司、****公司、****集团有限公司不能合理说明投标总报价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对应的异常低价警戒线,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14 条“投标总报价低于最高限价 85%(不含 85%)的,投标人须在投标函部分中提交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人、材、机及耗量等)。投标人的说明必须坚持正当竞争,且以下情况不得作为低价说明的依据:①机械、材料自有或者闲置;②自有弃土场土源或者与临近项目签订的土方倒运协议; ③人员闲置;④亏本让利;⑤企业市场拓展或者品牌宣传;⑥降低或改变原设计方案、技术工艺、施工标准等;⑦为获取类似项目业绩。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没有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委员会作出否决投标处理(证明材料格式自拟)”的要求,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附件A: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否决投标情况一览表》“A-23 投标人投标总报价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对应的异常低价警戒线的,应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之规定,否决其投标。 | |||||||
| 中标候选人评标情况 | ****委员会评定,中标候选人技术方案评审、资格评审、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投标函部分及报价部分评审均合格。 | |||||||
| 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或者部分投标被否决导致有效投标人不足三个的竞争性论证情况(如有) | 无 | |||||||
| 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对招标人的异议答复不满意,可向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异议受理单位:**** 联系电话:185****7919 地址:**市**区兴华东路10号 在线异议:**市电子招投标系统(https://ztb.****.com/CQTPBidder) 2.投诉受理部门:**市****委员会 联系电话:023-****3686 传真:023-****4119 邮箱:****@fljyzx.cn 地址:**区鹤凤大道 38 号新区大厦513室 在线投诉:**市电子招投标系统(https://ztb.****.com/CQTPBidder)。 | |||||||
| 招标人(盖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