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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工程建设项目评标结果公示(二次公示) | |||||||||||||||||
| 编号:**** | |||||||||||||||||
| 根据工程招标投标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该工程招标文件的规定,****的**县城镇污水提质增效雨污分流改造项目-利民路(**路-幸福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的评标工作已经结束,评标结果已经确定。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的评标办法,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 |||||||||||||||||
| 二次公示理由 | |||||||||||||||||
| 经调查核实,**县城镇污水提质增效雨污分流改造项目-利民路(**路-幸福路)雨****一中标候选人******公司的项目负责人陈洪兵与**铭源****公司、**瑞卓****公司两个公司的监事陈洪兵为同一人。异议事项成立。 | |||||||||||||||||
| 1、评标结果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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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拟确定中标人:**** | |||||||||||||||||
| 3、备注:入围方法:方法三;G1值:30%;G2值:20%;评标办法:方法一;K值:97% | |||||||||||||||||
| 本评标结果公示期自2025-11-21起,至2025-11-26止。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公示期满对评标结果没有异议的,招标人将发布中标公告并签发中标通知书。 | |||||||||||||||||
| 招标人:**** 日期:2025-11-2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