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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排练厅大楼首层103 |
| 起始日期 | 2025年11月24日 09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2025年12月05日 18时00分00秒 |
资产信息
| 资产现状 | 在租 | 地址 | **省**市**区黄贝路2035号乐团大楼首层 |
| 面积/数量 | 75.00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有权属说明 |
| 资产性质 | 住宅类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是 |
招租信息
| 出租期 | 5年 | 响应有效期 | 180个自然日 |
| 免租期 | 无 | 租金是否含税 | 是 |
| 签订合同期限 | 《成交通知书》出具后5个工作日 | 招租底价 | 12,908.38元/月 |
| 租金的递增 | 租金第二年起每年递增3%。 | 租金支付方式 | 月付 |
| 资产用途限定 | 商业 | ||
| 履约条件 | 1、本项目整体出租,不得分租、转租;不得违反当地相关部门严禁的其他事项。 2、承租方需向出租方缴纳3个月的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以最终成交价计算)。 3、承租方负责物业使用期间的消防安全,维护保养承租物业范围内的消防设备、设施。 4、本项目为现状出租,承租方在报名前应全面了解本项目物业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物业产权信息、目前租赁情况、面积及装修情况),物业使用前承租方自费、****政府要求的物业用途、消防、经营等证照和批文。 5、承租方不得从事餐饮业、食品加工、工厂、一切造成水污染,环境污染的相关产业。 6、本物业按现状出租,由承租方自行出资进行装修,房屋装修图纸、方案****公司审查同意后方可进行装修,且不得损害房屋主体结构,影响房屋使用安全;并自费、自行按法****政府部门进行报备及验收,单方承担所有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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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
| 公告期满,有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公开竞价(多轮报价) | ||
|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经出租方批准后,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采取协议租赁,但租金标准不得低于原招租底价。 | ||
|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不**公告期限,信息公告到期自行终结。 | ||
报名须知
| 报名方式 | 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 ||
|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并正常经营的企****公司)。 2、意向承租方未在“信用中国”网(www.****.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查询截图加盖公章);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查询中无行政处罚信息,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提供完整版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加盖承租方公章)。 3、项目不受理任何形式联合体的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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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工商信息查询单;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如有); 5.承租物业用途说明; 6.意向承租方登记表(向联交所领取); 7.意向承租委托协议(向联交所领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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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5年12月05日 18时00分00秒 | ||
交易保证金
| 金额 | 38,725.14元 | ||
| 收款信息 |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租方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阳光租赁平台地址:https://trade.****.com/ggzy/center/#/login) | ||
| 交易保证金交纳截至时间 | 2025年12月05日 21时30分00秒 | ||
交易机构信息
| 名称 | **** | 地址 | **市**区**西路3185号**智谷产业园A座18楼 |
| 联系人 | 郑先生;王先生 | 联系方式 | 0755-****8234;0755-****1773 |
出租方信息
| 名称 | **交响乐团 | ||
| 地址 | **省**市- | ||
其他
| 特殊事项说明 | 1、意向承租方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承租资格并没收招租保证金: (1)意向承租方不按约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 (2)与其他意向承租方进行串通报价或联合统一报价影响公平公正的; (3)提供虚假主体材料和证明文件等材料的; (4)存在其他违约情况的。 2、按时缴纳租金及相关费用。 3、其他条款见租赁合同版本,出租方有权在签订租赁合同之前对不影响租赁合同实质性条款作适当的调整。 4、承租方应在**联交所出具《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次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及租赁安全协议,若属承租方的原因未能按期签约或不签约,则出租方有权取消承租方的承租资格,同时没收承租方的招租保证金,并将该物业重新招租。 5、本项目正在使用中,租赁合同期至:2025年11月30日。若如新承租方(非原承租方) 获得物业承租资格,物业具体交付时间以出租方依法收回原场地时间为准,若原承租方违约未能按期搬迁并向出租方交还租赁物业的,出租方将通过诉讼或仲裁等法律途径收回租赁物业后再交付新承租方使用。新承租方同意自交付期限届满之日起至该诉讼或仲裁的判决或裁定被执行完毕之日止,不追究出租方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若原合同到期后超过6个月,出租方仍无法交付租赁物业的,新承租方享有单方解除权,新承租方单方解除租赁合同的,出租方应将新承租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本金原额无息返还给新承租方,新承租方同意不追究出租方的违约或赔偿等责任。 6、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方交纳的报名保证金,在联交所收到交易服务费,提供出租方出具的履约保证金收据后办理报名保证金退还手续,所交纳的报名保证金在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原额返还;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其他意向方交纳的报名保证金在成交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原额返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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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电话 | 0755-****083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