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大学现代农业科教示范园区二期工程安防监控设备 公开招标公告 (GZ2-2025034)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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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二期工程安防监控设备 公开招标公告 (GZ2-****034)
发布日期:2025-11-21

受****的委托,****就********园区二期工程安防监控设备项目(****号)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项目概况:

********园区二期工程安防监控设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可在****(**省**市**区文汇西路268号新辰大厦F7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2月12日上午9:30(**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号

2.项目名称:********园区二期工程安防监控设备项目

3.预算金额:165万元

4.最高限价:144.5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5.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历天内全部供货、安装、调试完成。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新成立企业距投标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标书代写

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6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获取地点:****代理部(**省**市**区文汇西路268号新辰大厦F7层)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或邮寄。

售价:300.00元(登录网址https://zhaobiao.****.cn/线上交费)

四、投标文件提交标书代写

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2日上午9:30(**时间)

地点:****开标室(**省**市**区文汇西路268号新辰大厦F7层)

五、开标

时间:2025年12月12日 上午9:30(**时间)

地点:****开标室(**省**市**区文汇西路268号新辰大厦F7层)

六、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5个工作日后仍可下载招标文件,但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纸质版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电子版壹份(应为不加密的U盘或光盘形式递交、内容为盖章后的纸质版投标文件的扫描件,电子版内容应与纸质文件正本一致,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或单独密封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台存档,投标人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2.本项目在“********办公室网”、“****网”、“****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

3.各投标人须明确项目授权代表,进场后的投标人应在指定开标室等候并参加开标活动,自觉配合场内秩序管理,不得擅自至非相关场所活动。

4.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5.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6.****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中标/****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

7.****政府采购关于支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政策规定。如本次采购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总局等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政府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必须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的相关证书(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以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已正式公布的最近一期信息为准,如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未提供认证证书的或认证证书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其他条件相同情况下,本项目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8.供应商对于所投产品的包装应按照“财办库〔2020〕123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大学南路88号

项目联系人:周老师(商务)、冯老师(技术)

电 话:0514-****1837、136****79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文汇西路268号新辰大厦F7层

项目联系人:王静

电 话:157****9245

****

2025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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