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省**县实兴乡大地村饰面用灰岩矿采矿权。
2.出让矿种:饰面用灰岩矿、重晶石矿、建筑石料用灰岩。
3.地理位置:**县实兴乡大地村;东经105°54′00″~105°55′00″,北纬26°35′40″~26°36′30″。
4.**面积:0.064k㎡,**范围拐点坐标(国家2000坐标系)如下:
| 点号 |
2000 国家大地坐标系 |
|
| X 坐标 |
Y 坐标 |
|
| 1 |
****757.410 |
****0493.086 |
| 2 |
****825.131 |
****0647.219 |
| 3 |
****815.332 |
****0695.528 |
| 4 |
****713.171 |
****0703.513 |
| 5 |
****719.747 |
****0602.853 |
| 6 |
****525.662 |
****0570.404 |
| 7 |
****521.747 |
****0409.908 |
| 8 |
****610.023 |
****0355.156 |
| 9 |
****658.417 |
****0323.559 |
| 10 |
****735.569 |
****0335.032 |
| 11 |
****730.773 |
****0499.699 |
5.开采标高:+1640m-+1504m。
6.**储量:饰面用灰岩矿80.65万m3、建筑石料用灰岩115.11万m3、重晶石矿5.64万吨。
7.出让年限:10年。
8.出让起始价:410.28万元。
9.**开发利用情况:本次出让为新设采矿权,未动用**。
(一)出让人:****
地址:**市**区碧阳大道1****酒店)
电话:0857-****409;0857-****283
(二)交易平台:****
地址:**市**区百里杜鹃大道236号
电 话:0857-****972
1.竞买人须为依法注册的营利法人。
2.不接受自然人和联合体报名。
3.竞买人须信誉良好,未被列入以下失信惩戒名单:公共**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严重失信主体”;“信用中国”网站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竞买人须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
2025年 11月22日上午9:00 时至2025年 12月21日下午 17:00 时。
1.报名登记、交纳保证金、绑定保证金、提交竞买申请资料时间:
2025年11月22日上午 9:00 时至2026年1月 4日下午 16:00 时止。
2.报名方式
(1)意向竞买人到****(**市**区百里杜鹃大道236号)或网上办理CA数字证书(已持有CA数字证书的意向竞买人请忽略此步)。电子标服务
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857-****294;0857-****707
(2)意向竞买人持CA数字证书登录****业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三)报名材料
1.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办理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出示原件,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
2.竞买申请书、竞买承诺书原件(①承诺内容:未被列入以下失信惩戒名单:公共**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严重失信主体”;“信用中国”网站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②提交资料真实、合法、有效)。
(四)竞买保证金
1.保证金金额:1000万元
2.截止时间:保证金应在报名时****银行****银行时间为准)。标书代写
3.收款账户信息
开户单位:****(交易专户)
开户行:****公司**分行
账号:177********000418
4.由意向竞买人基本账户转出,须一次性到账等额保证金。
5.保证金退还:未竞得人缴纳的保证金在挂牌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账户退回;竞得人在缴纳完成出让收益(若分期缴纳的,应缴纳第一期)后5个工作日内原账户退回;主动放弃报名或竞买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保证金于竞买资格审查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原账户退回;项目发生终止的,保证金于相关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原账户退回。保证金退还不计利息。
(五)报名材料提交要求
意向竞买人持CA数字证书登录****业务系统进行网上登记报名,下载挂牌出让文件资料,并提交书面竞买申请等。
意向竞买人提交报名材料后,由****进行资格审查。
竞买资格审查时间:2025年11月22日上午 9:00 时至2026年 1月 4日下午 17:00 时止。
意向竞买人持CA数字证书登录****业务系统,下载出让文件。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出让文件。
1. 挂牌报价时间:2025年12月22日9:00时至2026年 1月6日上午12 时止。
限时竞价时间:2026年1月6日上午 12 时开始。
2.竞买人持CA数字证书登录****业务系统进行报价。
1.本次采矿权出让为无底价挂牌,采用增价报价方式,首次报价应不低于起始价,每次增价幅度为人民币10万元或人民币10万元的整数倍。
2.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不低于起始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无人报价或者竞买人报价低于起始价的,不成交。
网上挂牌成交后,竞得人按照系统提示与要求,与****签订《采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
成交结果将于《采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自然**部网站、****网站、****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
成交结果公示期间无异议的,竞得人在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与****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
竞得人应按照《采矿权出让合同》约定及《财政部 自然**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等规定,根据税务部门出具的缴款通知书,按时足额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
八、采矿权登记办理
竞得人履行《采矿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出让收益缴纳义务后,可向****申请办理采矿权登记。所需资料清单****服务中心****规划局窗口查询。
九、风险提示
1.投资风险提示:矿产**勘查开采具有高风险、高投入的特点。出让人提供的相关地质资料基于现阶段的认识,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前景或价值的保证。意向竞买人应在申请前自行****储备中心查阅拟出让矿业权相关地质资料等有关情况,可自行到区块现场踏勘,全面了解矿业权现状与风险。一旦提交申请或报名成功,即视为接受全部出让条件并自行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2.相关手续办理:竞得人须依法办理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土地使用、林地占用、爆破作业、取水许可、水土保持等行政许可或手续。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林地。遵守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重要基础设施、文物保护区等相关规定,在开工前依法开展考古调查与勘探,发现文物的,做好避让及保护,有重要发现的,及时报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3.方案编制与实施:竞得人须按要求编制并报审矿产**开采与生态修复方案,严格按批准方案实施开采和“边开采、边治理”的生态修复工作,并按规定计提基金。《矿产**法》配套行政法规、政策施行后,按新的规定执行。
4.法定义务:竞得人须依法从事采矿活动,坚持绿色开发,履行矿产**综合利用、生态环境保护、复垦整治、矿业权出让收益及各项税费缴纳等法定义务。
5.法律责任:矿业权人不依法履行上述义务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将依法依规给予行政处罚。
6.外商投资:竞买人为外商投资企业的,应遵守《中华人民**国外商投资法》及相关规定。
十、特别约定
根据“净矿”出让管理要求,****政府已组织完成本宗采矿权的前期地质勘查等部分工作。经第三方评估及会计审核,前期费用(含部分尚未支付款项)确认为411.272万元,其中:地质勘查技术服务费90万元、土地流转费282.305万元、道路工程费30.967万元、评估及审计费8万元。截至目前,上述前期费用中,****政府委托******公司已全部垫付。本宗采矿权前期费用的性质、用途、评估与审核结果,其合法性、真实性及****人民政府负责解释并承担相应责任。
如对出让本采矿权存在异议的,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方式向****提出。
十二、违约责任、联合惩戒相关提示
(一)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交易,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竞买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将当事竞买人纳入公共**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1. 竞买人串通报价,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 竞买人弄虚作假,骗取竞买资格的;
3. 竞得人逾期不签订或拒绝签订《采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的;
4. 竞得人逾期不签订或拒绝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的;
5. 竞得人未按约定的时间付清约定的出让收益(成交价****机关要求,缴清滞纳金及欠缴出让收益金额的除外);
6. 向主管部门或矿业权交易机构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竞得的;
7. 其他依法应当认定为违约行为的情形。
十三、其它需要公告事项
(一)出现以下情况,交易中心可以终止挂牌程序,重新组织报价(竞价),或按照有关规定重新组织挂牌:
1.交易中心网络或系统出现异常;
2.有可能影响挂牌成交结果公平公正的情况;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矿业权出让交易行为中止:
1.公告公示期间发现出让的矿业权权属争议尚未解决;
2.竞得人有矿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逾期不履行的;
3.因不可抗力或者政策变化应当中止交易的其他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或出让人认为需要中止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矿业权出让交易行为终止:
1.出让人因有关政策规定、矿业权出让所依据的客观情况等发生重大变化提出终止交易;
2.因不可抗力应当终止交易;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或出让人认为需要终止的。
(四)矿业权实行出让合同管理,****机关在《出让合同》中予以明确,请认真阅读《竞买须知》等挂牌出让文件资料。本次出让公告其他未尽事宜,由****负责解释和通知,如对本采矿权出让存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挂牌或成交公示期间书面形式向出让人反映,经出让人研究后,决定交易行为继续、中止或终止。
(五)竞买人对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负全部责任,若提供虚假文件、资料或者隐瞒事实的,造成的法律责任由竞买人全部承担。
(六)本次出让公告等相关信息同时在自然**部网站、****网站、****网站发布。出让信息如有变更,变更事项在上述网站发布,请意向竞买人密切关注。
(七)本次挂牌只接受竞买人在网上竞买通道报价,不接受现场书面报价以及电话、邮寄、口头等方式报价。
(八)公告中所指时间均为**时间,所指资金币种均为人民币。
(九)监督投诉电话:0857-****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