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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869447F | 建设单位法人:陈杞榕 |
| 沈伟亮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县湖头镇钢铁工业路58号 |
| 三钢闽光产能置换(**闽光部分)炼钢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62-炼钢;铁合金冶炼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120-C3120-炼钢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县 |
| 经度:118.02879 纬度: 25.24275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5-08 |
| 泉环评〔2024〕书1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3********869447F001P |
| 2025-07-23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89848 |
| 49598.6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869447F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设计院有限公司 |
| 913********1562167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11MA32TEWL6Y | 竣工时间:2025-08-3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10-2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1-20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art_Detail.aspx?ID=2789 ArticletypeID=13 pid=7 |
| 改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建设2座100吨顶底复吹转炉、2座吹氩喂丝站、1座LF精炼炉、2台6机6流小方坯连铸机,配套机修、除尘、公辅、能介等设施,建成后年产钢230万吨/年(减量置换);淘汰现有3座50吨转炉及配套设施,退出炼钢产能255万吨/年。 | 实际建设情况:已淘汰原有3座50吨转炉及配套设施,退出炼钢产能255万吨/年;在现有厂区原炼铁地块及新征地块已建设2座100吨顶底复吹转炉、2座吹氩喂丝站、1座LF精炼炉(因吹氩喂丝站可满足目前所需精炼需求,LF精炼炉暂未使用)、2台6机6流小方坯连铸机,配套机修、除尘、公辅、能介等设施。年产钢230万吨/年。 |
| 因吹氩喂丝站可满足目前所需精炼需求,LF精炼炉暂未使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在铁水倒罐站内,将炼铁厂高炉供应的铁水倒罐进120t铁水罐至合格重量,再运至炼钢车间后用铸造起重机兑入转炉。合格废钢在废钢堆场按需配入废钢料槽后,通过自卸汽车送入炼钢车间加料跨废钢配料区加入转炉。转炉采用顶吹氧气、底吹氮气和氩气搅拌型的复吹工艺。转炉冶炼完毕,钢水终点成分和温度符合预定目标值后即进行出钢作业。在转炉出钢线上设置2套吹氩喂丝站,用于均匀钢水成分和温度、脱氧、去夹杂等精炼处理。LF炉作为转炉后续的炉外精炼设备,可对转炉的初炼钢水进行温度控制、成分微调、脱氧、脱硫、夹杂物控制及对钢水成分和温度均匀化等精炼处理。转炉冶炼的钢水出钢后,经精炼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合格钢水用钢水接受跨跨内起重机吊运到钢水罐回转台上(全程加盖),人工(或受罐位机器人)安装好钢水罐滑动水口液压缸,进行浇铸。切割后的铸坯经切后辊道、输送辊道和出坯辊道,需下线的铸坯,由翻钢机将铸坯翻到高位滑轨,由双向移钢机将铸坯移送到步进翻转冷床的受坯位,冷床逐根将铸坯取走,翻转冷却,再送至铸坯收集台架成组,由厂房起重机将铸坯吊运下线。需热送的铸坯由热送辊道逐根送至轧钢加热炉。 | 实际建设情况:在铁水倒罐站内,将炼铁厂高炉供应的铁水倒罐进120t铁水罐至合格重量,再运至炼钢车间后用铸造起重机兑入转炉。合格废钢在废钢堆场按需配入废钢料槽后,通过自卸汽车送入炼钢车间加料跨废钢配料区加入转炉。转炉采用顶吹氧气、底吹氮气和氩气搅拌型的复吹工艺。转炉冶炼完毕,钢水终点成分和温度符合预定目标值后即进行出钢作业。在转炉出钢线上设置2套吹氩喂丝站,用于均匀钢水成分和温度、脱氧、去夹杂等精炼处理。LF炉暂未使用。转炉冶炼的钢水出钢后,经吹氩喂丝站精炼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合格钢水用钢水接受跨跨内起重机吊运到钢水罐回转台上(全程加盖),人工(或受罐位机器人)安装好钢水罐滑动水口液压缸,进行浇铸。切割后的铸坯经切后辊道、输送辊道和出坯辊道,需下线的铸坯,由翻钢机将铸坯翻到高位滑轨,由双向移钢机将铸坯移送到步进翻转冷床的受坯位,冷床逐根将铸坯取走,翻转冷却,再送至铸坯收集台架成组,由厂房起重机将铸坯吊运下线。需热送的铸坯由热送辊道逐根送至轧钢加热炉。 |
| 因吹氩喂丝站可满足目前所需精炼需求,LF精炼炉暂未使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4#转炉一次烟气(经干式电除尘(LT干法)净化后回收至转炉煤气柜储存。非回收期的煤气通过 80m 高放散塔点火燃烧放散;5#转炉一次烟气经干式电除尘(LT干法)净化后回收至转炉煤气柜储存。非回收期的煤气通过 80m 高放散塔点火燃烧放散。4#转炉二次烟气采用脉冲布袋除尘器,选用高效覆膜滤料,烟囱高度44m;5#转炉二次烟气采用脉冲布袋除尘器,选用高效覆膜滤料,烟囱高度44m;转炉三次及铁水倒罐烟气包括转炉炉前屋顶罩、塔楼屋顶罩(未被一、二次除尘系统处理的烟气)、铁水倒罐站废气收集后采用脉冲布袋除尘器,选用高效覆膜滤料,烟囱高度44m;转炉精炼及散点废气采用脉冲布袋除尘器,选用高效覆膜滤料,烟囱高度40m;连铸废气采用脉冲布袋除尘器,选用高效覆膜滤料,烟囱高度44m;地下料仓废气采用脉冲布袋除尘器,选用高效覆膜滤料,排气筒高度25m;钢渣一次处理废气采用湿式电除尘,排气筒高度39m;热泼场废气采用湿式变流湍流床多通道旋流深度净化除尘器,排气筒高度39m。 软水循环水系统:冷却回水分别利用余压进入蒸发空冷器换热冷却后存入软水循环水冷水池,再用各自泵组送至车间用户循环使用。净循环水系统:除蒸发空冷器喷淋水外,冷却回水利用余压上冷却塔,冷却后的水回到水池,再用各泵组送各用户循环使用。蒸发空冷器喷淋用水直接回至喷淋水池,再用泵送用户使用。煤气冷却浊环水系统:冷水经喷淋冷却煤气后,回水自流入热水池,经泵加压后送浅层砂过滤器过滤,滤后水利用余压上冷却塔冷却,冷却后存入冷水池,再用泵组送煤气冷却器使用。过滤器反洗水排入污泥处理系统处理。连铸浊环水系统:连铸机二次喷淋冷却、切割渣粒化水、设备直接冷却水及冲氧化铁皮等产生含悬浮物和油的废水,该废水经旋流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污泥处理系统:水处理系统所产生的泥浆送污泥脱水间经厢式压滤机脱水后的泥饼送烧结厂综合利用,连铸旋流池铁皮渣用汽车外运后综合利用。生活污水:炼钢改建项目劳动定员不变,不新增生活用水量。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处理站。****处理站:****处理站处理能力10000m3/d,采用“除油+初沉池+中格栅+细格栅+调节池+混合配水池+澄清池”处理工艺。尾水部分回用,剩余排放西溪。雨水:转炉区雨水经主厂区雨水排水系统。 厂区合理总平面布置,采取消声、减振、隔声等措施。 一般固废:钢渣送钢渣跨进行一次处理,采用破碎+有压热焖工艺处理,连铸铸余渣及炉坑渣采用热泼场处理,钢渣经处理后外售作为生产建材;炼钢除尘灰暂存在除尘灰仓,经密闭气力输送烧结配料系统再利用;氧化铁皮汽车运输至综合料棚通过皮带送烧结配料;废钢送厂区北部废钢车间加工后返回转炉利用;水处理污泥汽车运至全封闭综合料棚暂存,通过皮带通廊输送至烧结配料;废耐火材料暂存车间耐材库,由厂家回收;除盐水站脱盐过程废滤芯送转炉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废矿物油收集在主厂区现有危险废物暂存间(100m2),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设置垃圾箱,定期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外运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4#转炉一次烟气经干式电除尘(LT干法)净化,达到回收条件的煤气经煤气冷却器冷却后回收至转炉煤气柜储存。非回收期的煤气通过高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80m 高放散塔点火燃烧放散;5#转炉一次烟气经干式电除尘(LT干法)净化,达到回收条件的煤气经煤气冷却器冷却后回收至转炉煤气柜储存。非回收期的煤气通过高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80m 高放散塔点火燃烧放散;4#转炉二次烟气采用脉冲布袋除尘器,选用高效覆膜滤料,烟囱高度44m;5#转炉二次烟气采用脉冲布袋除尘器,选用高效覆膜滤料,烟囱高度44m;转炉三次及铁水倒罐烟气包括转炉炉前屋顶罩、塔楼屋顶罩(未被一、二次除尘系统处理的烟气)、铁水倒罐站废气、部分散点废气(转炉副原料料仓废气、铁合金料仓废气)收集后采用脉冲布袋除尘器,选用高效覆膜滤料,烟囱高度50m;连铸废气采用脉冲布袋除尘器,选用高效覆膜滤料,烟囱高度44m;地下料仓废气采用脉冲布袋除尘器,选用高效覆膜滤料,排气筒高度25m;钢渣一次处理废气采用湿式电除尘,排气筒高度39m;热泼场废气采用湿式变流湍流床多通道旋流深度净化除尘器,排气筒高度39m。 软水循环水系统:冷却回水分别利用余压进入蒸发空冷器换热冷却后存入软水循环水冷水池,再用各自泵组送至车间用户循环使用。净循环水系统:除蒸发空冷器喷淋水外,冷却回水利用余压上冷却塔,冷却后的水回到水池,再用各泵组送各用户循环使用;蒸发空冷器喷淋用水直接回至喷淋水池,再用泵送用户使用;煤气冷却浊环水系统:冷水经喷淋冷却煤气后,回水自流入热水池,经泵加压后送浅层砂过滤器过滤,滤后水利用余压上冷却塔冷却,冷却后存入冷水池,再用泵组送煤气冷却器使用。过滤器反洗水排入污泥处理系统处理;连铸浊环水系统:连铸机二次喷淋冷却、切割渣粒化水、设备直接冷却水及冲氧化铁皮等产生含悬浮物和油的废水,该废水经旋流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污泥处理系统:水处理系统所产生的泥浆送污泥脱水间经厢式压滤机脱水后的泥饼送烧结厂综合利用,连铸旋流池铁皮渣用汽车外运后综合利用;本项目劳动定员不变,不新增生活用水量。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处理站。****处理站经过改造,处理能力不低于10000m3/d,采用“除油+初沉池+中格栅+细格栅+调节池+混合配水池+澄清池”处理工艺。尾水部分回用,剩余排放西溪。转炉区雨水统一经主厂区雨水排水系统。 厂区设备采取消声、减振、隔声等措施。 一般固废:钢渣、连铸铸余渣及炉坑渣送钢渣跨进行一次处理,采用破碎+有压热焖工艺处理,热泼场仅作为备用应急处理设施,钢渣、连铸铸余渣及炉坑渣经处理后外售作为生产建材;炼钢除尘灰暂存在除尘灰仓,经密闭气力输送烧结配料系统再利用;氧化铁皮汽车运输至综合料棚通过皮带送烧结配料;废钢送厂区北部废钢车间加工后返回转炉利用;水处理污泥汽车运至全封闭综合料棚暂存,通过皮带通廊输送至烧结配料;废耐火材料暂未产生,产生后将存放至车间耐材库,由厂家回收;除盐水站脱盐过程废滤芯暂未产生,产生后将送转炉综合利用。废矿物油收集在厂区原有危险废物贮存库(100m2),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设置垃圾箱,生活垃圾定期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外运处置。 |
| (1)LF精炼炉已建成,暂未使用。部分散点废气(转炉副原料料仓废气、铁合金料仓废气)改并入“转炉三次及铁水倒罐除尘系统”处理,由转炉三次及铁水倒罐烟气排气筒排放;其余散点废气(铁合金汽车卸料废气、铁合金加料废气、转运站头尾部卸料废气)并入“连铸废气除尘系统”处理,由连铸废气排气筒排放。(2)转炉三次及铁水倒罐烟气排气筒高度由44m增加至50m。(3)连铸铸余渣及炉坑渣由原热泼处理改为送入钢渣热焖一次处理设施,采用辊压破碎加有压热焖处理工艺,热泼场仅作为应急备用设施。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300.34 | 0 | 0 | 183.96 | 0 | 116.38 | -183.96 | |
| 150.215 | 0 | 225.15 | 140.815 | 0 | 9.4 | -140.815 | |
| 15.022 | 0 | 22.53 | 14.622 | 0 | 0.4 | -14.622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5.065 | 0 | 67.56 | 40.357 | 0 | 4.708 | -40.357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889.9 | 0 | 1096.07 | 0 | 0 | 889.9 | 0 | / |
| 1985.81 | 0 | 2945.98 | 0 | 0 | 1985.81 | 0 | / |
| 1609.62 | 150.799 | 1609.82 | 623.22 | 0 | 1137.199 | -472.421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污水处理站:采用“除油+初沉池+中格栅+细格栅+调节池+混合配水池+澄清池”的工艺处理 | 《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6-2012)中表2排放限值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 1 中的一级 A 标准 | 本项目生产废水全部循环使用不外排,生****处理站处理。污水处理站:采用“除油+初沉池+中格栅+细格栅+调节池+混合配水池+澄清池”的工艺处理。 | 总排口污水满足《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6-2012)表2排放限值及《****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的一级A标准限值要求,总铊满足《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6-2012)修改单钢铁联合企业限值。 |
| 1 | 4#转炉一次烟气:采用1套LT干式电除尘器+高温防爆除尘器,尾气经1根80m高烟囱点火放散 | 企业承诺排放限值(颗粒物≤10mg/m3) | 4#转炉一次烟气采用1套LT干式电除尘器+高温防爆除尘器处理后,尾气经1根80m高烟囱点火放散。 | 4#转炉一次烟气颗粒物排放浓度优于《炼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4-2012)表2排放限值(颗粒物≤50mg/m3),符合企业承诺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10mg/m3)。 | |
| 2 | 5#转炉一次烟气:采用1套LT干式电除尘器+高温防爆除尘器,尾气经1根80m高烟囱点火放散 | 企业承诺排放限值(颗粒物≤10mg/m3) | 5#转炉一次烟气采用1套LT干式电除尘器+高温防爆除尘器处理后,尾气经1根80m高烟囱点火放散。 | 5#转炉一次烟气颗粒物排放浓度优于《炼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4-2012)表2排放限值(颗粒物≤50mg/m3),符合企业承诺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10mg/m3)。 | |
| 3 | 4#转炉二次烟气:对该系统各产尘点设置集气罩,采用1套覆膜滤料袋式除尘系统处理,尾气经1根44m高烟囱排放 | 《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中超低排放限值(颗粒物≤10mg/m3) | 已对系统各产尘点设置集气罩,采用1套覆膜滤料袋式除尘系统处理,尾气经1根44m高烟囱排放。 | 4#转炉二次烟气颗粒物排放浓度符合《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中超低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10mg/m3)。 | |
| 4 | 5#转炉二次烟气:对该系统各产尘点设置集气罩,采用1套覆膜滤料袋式除尘系统处理,尾气经1根44m高烟囱排放 | 《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中超低排放限值(颗粒物≤10mg/m3) | 已对系统各产尘点设置集气罩,采用1套覆膜滤料袋式除尘系统处理,尾气经1根44m高烟囱排放。 | 5#转炉二次烟气颗粒物排放浓度符合《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中超低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10mg/m3)。 | |
| 5 | 转炉三次及铁水倒罐烟气:对该系统各产尘点设置集气罩,采用1套覆膜滤料袋式除尘系统处理,尾气经1根44m高烟囱排放 | 企业承诺排放限值(颗粒物≤10mg/m3) | 已对系统各产尘点设置集气罩,采用1套覆膜滤料袋式除尘系统处理,尾气经1根50m高烟囱排放。 | 转炉三次及铁水倒罐烟气颗粒物排放浓度优于《炼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4-2012)表2排放限值(颗粒物≤20mg/m3),符合企业承诺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10mg/m3)。 | |
| 6 | 连铸废气:对该系统各产尘点设置集气罩,采用1套覆膜滤料袋式除尘系统处理,尾气经1根44m高烟囱排放 | 企业承诺排放限值(颗粒物≤10mg/m3) | 已对系统各产尘点设置集气罩,采用1套覆膜滤料袋式除尘系统处理,尾气经1根44m高烟囱排放。 | 连铸废气颗粒物排放浓度优于《炼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4-2012)表2排放限值(颗粒物≤20mg/m3),符合企业承诺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10mg/m3)。 | |
| 7 | 钢渣一次处理废气:对该系统各产尘点设置集气罩,采用1套湿式电除尘系统处理,尾气经1根39m高排气筒排放 | 企业承诺排放限值(颗粒物≤10mg/m3) | 已对系统各产尘点设置集气罩,采用1套湿式电除尘系统处理,尾气经1根39m高排气筒排放。 | 钢渣一次处理废气颗粒物排放浓度优于《炼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4-2012)表2排放限值(颗粒物≤100mg/m3),符合企业承诺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10mg/m3)。 | |
| 8 | 热泼场废气:对该系统各产尘点设置集气罩,采用1套湿式变流湍流床多通道旋流深度净化除尘器处理,尾气经1根39m高排气筒排放 | 企业承诺排放限值(颗粒物≤10mg/m3) | 目前热泼场作为备用设备,已设置集气罩,采用1套湿式变流湍流床多通道旋流深度净化除尘器处理,尾气经1根39m高排气筒排放。 | 热泼场废气颗粒物排放浓度优于《炼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4-2012)表2排放限值(颗粒物≤100mg/m3),符合企业承诺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10mg/m3)。 |
| 1 | 隔声、减震、消声器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3类标准 | 隔声、减震、消声器 | 临近省道307线的厂界昼、夜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其他厂界昼、夜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 1 | 连铸浊环一体化处置装置、沉淀池、浓缩池、污泥脱水间为重点防渗区,铺设抗渗混凝土,防渗性能不低于6m厚渗透系数为1×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炼钢连铸厂房、钢渣一次处理、钢渣一次处理公辅、主循环水泵房及电气室、雨水收集池等为一般防渗区,铺设抗渗混凝土,防渗性能不低于1.5m厚渗透系数为1×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地下料仓、炼钢除尘区域、蓄热站、中控楼等为简单防渗区,地面混凝土硬化。 | 连铸浊环一体化处置装置、沉淀池、浓缩池、污泥脱水间为重点防渗区,铺设抗渗混凝土,防渗性能可达到P8等级要求。炼钢连铸厂房、钢渣一次处理、钢渣一次处理公辅、主循环水泵房及电气室、雨水收集池等为一般防渗区,铺设抗渗混凝土,防渗性能不低于1.5m厚渗透系数为1×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地下料仓、炼钢除尘区域、蓄热站、中控楼等为简单防渗区,地面混凝土硬化。 |
| 1 | (1)钢渣:在钢渣跨内进行辊压破碎+有压热焖处理,磁选出大颗粒回转炉重炼,小颗粒汽车外运综合利用; (2)炼钢除尘灰:暂存于除尘灰仓,由除尘器灰仓气力输送至烧结配料; (3)精炼炉炉渣:钢渣跨内进行热泼处理,磁选出大颗粒回转炉重炼,小颗粒汽车外运综合利用; (4)铸余渣:钢渣跨内进行热泼处理,磁选出大颗粒回转炉重炼,小颗粒汽车外运综合利用; (5)氧化铁皮:暂存于综合料棚,汽车运输至综合料棚通过皮带送烧结配料; (6)切头尾(废钢):暂存于连铸车间切割跨,返回转炉利用; (7)水处理污泥、钢渣废气处理除尘灰泥:暂存于综合料棚,汽车运至全封闭综合料棚暂存,通过皮带通廊输送至烧结配料; (8)废耐火材料:暂存于耐材库,外售利用; (9)除盐水站脱盐过程废滤芯一年更换一轮,更换后送转炉综合利用。废矿物油暂存在主厂区危废暂存间内(100m2),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1)钢渣:在钢渣跨内进行辊压破碎+有压热焖处理,磁选出大颗粒回转炉利用,小颗粒汽车外运综合利用; (2)炼钢除尘灰:暂存于除尘灰仓,由除尘器灰仓气力输送至烧结配料; (3)精炼炉炉渣:LF精炼炉暂未使用,暂未产生精炼炉炉渣; (4)铸余渣:钢渣跨内进行辊压破碎+有压热焖处理,磁选出大颗粒回转炉利用,小颗粒汽车外运综合利用; (5)氧化铁皮:暂存于综合料棚,汽车运输至综合料棚通过皮带送烧结配料; (6)切头尾(废钢):暂存于连铸车间切割跨,返回转炉利用; (7)水处理污泥、钢渣废气处理除尘灰泥:暂存于综合料棚,汽车运至全封闭综合料棚暂存,通过皮带通廊输送至烧结配料; (8)废耐火材料:验收期间暂未产生,产生后将暂存于耐材库,外售利用; (9)除盐水站脱盐过程废滤芯一年更换一轮,验收期间暂未产生,更换后将送转炉综合利用。废矿物油贮存在厂区危废贮存间内(100m2),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 1 | ①配备在线监测报警器,消防器材等; ②投产前修编《突发环境事件综合应急预案》,并进行备案。 | ①已配备在线检测报警器,消防器材等; ②2025年9月,**闽光完成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第六版)》,并于2025年9月22****生态环境局备案(备案编号:350524-2025-014-H)。修编内容包含三钢闽光产能置换(**闽光部分)炼钢项目风险源。 |
| 本项目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本项目劳动定员不变,不新增生活用水量。全厂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处理站,污水处理站采用“除油+初沉池+中格栅+细格栅+调节池+混合配水池+澄清池”的工艺处理,****处理站处理后满足《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6-2012)中表2排放限值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 1 中的一级 A 标准,部分回用,部分达标排放西溪。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本项目劳动定员不变,不新增生活用水量。全厂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处理站,污水处理站采用“除油+初沉池+中格栅+细格栅+调节池+混合配水池+澄清池”的工艺处理,****处理站处理后满足《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6-2012)中表2排放限值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 1 中的一级 A 标准,部分回用,部分达标排放西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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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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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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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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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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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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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