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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财政部 商务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建〔2022〕3号)、****商务厅关于印发《****商务厅财政专项资金项目评审办法》的通知(豫商财〔2024〕18号)、《****商务厅 ****财政厅关于优化出口信用保险支持政策的通知》(豫商财〔2024〕15号)、《****商务厅 ****财政厅关于做好2025年上半年出口信用保险项目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豫商贸〔2025〕15号)等文件要求,我厅对企业申报的2025年上半年出口信用保险项目进行了评审。
根据资金管理办法要求,现对符合支持条件的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21日--2025年11月27日,公示期间接受监督。
对外贸易处 电话:****6321
财务处 电话:****6234
2025年11月21日
附件:各类资金项目公示表
附件:
1、附件1:2025年上半年出口信保补贴项目公示表(小微外贸平台)
2、附件2:2025年上半年出口信保补贴项目公示表(中型外贸企业)
3、附件3:2025年上半年出口信保补贴项目公示表(一般出口信用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