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一)
| 工程名称 |
马銮湾**片区**岛金滩路工程(勘察设计) |
招标阶段 |
勘察设计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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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内容如下: 1、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1章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资格预审公告-2.3.工程建设规模中涉及“本项目雨水管和污水管基坑开挖深度均超过 5m,但小于 15m”修改为“本项目雨水管和污水管管道最大埋深约6.1m”,其余内容不变。招标文件中涉及此内容的均做相应修改。 2、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 2 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15-条款号14.3、14.5-设计费(勘察费)金额和计算办法中关于“《****建设局等 4 ****市政府投资项目勘察设计费管理的通知》(厦建设[2021]31 号)”文号均修改为“《厦****交通局等 4 家****政府投资项目勘察设计费管理的通知》(集建建[2023]126 号)”。招标文件中涉及此文号内容的均做相应修改。 3、 本项目工程勘察任务书有修改,以本答疑同步发布的附件为准,请各投标人在电子招投标平台本项目“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中的“其他”栏目中下载,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 本项目原定的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由“2025 年 11 月 26 日 10 时15 分 00 秒”修改为“2025 年 11 月 27 日 10 时 15 分 00 秒”。招标文件中涉及该时间的均做相应修改。标书代写 5、 本项目原定的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由“2025 年 12 月 4 日 10 时15 分 00 秒”修改为“2025 年 12 月 9 日 10 时 15 分 00 秒”。招标文件中涉及该时间的均做相应修改。标书代写 六、招标文件原内容若与本答疑(纪要)容冲突或不一致的,以本答疑(纪要)内容为准。 (以下无正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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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5年11月21日 |
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5年11 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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