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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低空经济基础设施项目(一期)澄清
各潜在投标人:
**市低空经济基础设施项目(一期)(招标项目编号:****),现作如下澄清:
为了更方便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理解及投标报价,本次对原文件中部分产品参数进行细化修正。工程量清单文件和最高投标限价文件已重新发放,以本次澄清发布的版本为准。请投标人自行查看并下载。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中采购需求一览表与工程量清单不一致的,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投标单位按本次发布的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
注:此澄清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
地 址:**省**市**区**路639号创新法务区
邮 编:230000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182****8792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蜀鑫路69****基地
邮 编:230000
联 系 人:窦驰
电 话:0551-****6771
2025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