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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度高新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日常更新工作候选成交供应商公示 | |||||||
| 候选供应商排名 | 单位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响应报价(元/宗) | 项目负责人 | 服务期限 | 服务标准 | 资质 |
| 1 | **** | ****0293MA07W42W34 | 1950.00 | 郑昌安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 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标准 | 满足文件要求 |
| 2 | ******公司 | ****0200MA0CNEH85T | 2500.00 | 高波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 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标准 | 满足文件要求 |
| 3 | **市鑫瑞****公司 | 911********735432T | 2950.00 | 徐言言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 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标准 | 满足文件要求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联系人:徐贵军 联系电话:0315-****377 通信地址:**省****中心27楼1门1601号 其他: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的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在预成交结果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3.相关请求及主张;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材料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异议的,异议材料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异议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