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轨道交通七号线一期员岗站V号出入口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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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轨道交通七号线一期员岗站V号出入口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市轨道交通七号线一期员岗站V号出入口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市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2]2165号)、《****委员会关于**市轨道交通六号线二期、七号线一期尾工工程预留资金意见的函》(穗发改函[2022]811号)批准,并且图纸和技术资料满足施工需要,****现对**市轨道交通七号线一期员岗站V号出入口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招标项目名称:**市轨道交通七号线一期员岗站V号出入口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

招标项目对应工程项目名称: **市轨道交通七号线一期工程

招标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 ****

二、招标单位:****

联系人: 杨工 联系电话: 020-****5593

联系地址:**市**区新港东路1238号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

联系人: 杨工 联系电话: 020-****5593

联系地址:**市**区新港东路1238号

招标监督部门:****运输局****管理处

地址:**市**区天**二路1号

电话: 020-****3870

三、建设地点: **市

四、项目概况:员岗站地处**市**区,站位位于南大干线与金新大道交叉口处,其中V****车站****保健院地块内,V号出入口土建工程已基本完成。本项目主要涉及1座新增排风井(明挖法)土建及机电装修工程、V号出入口及站内通道相关功能的机电安装及装修工程、既有车站接口改造等。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1.本招标项目分为 1 个标段。

2.招标内容:员岗站V号出入口及新增排风井土建结构和建筑、交通疏解及道路恢复、管线迁改、机电安装、****车站接口改造等。机电安装及装修工程包括:通信、供配电、综合监控、火灾自动报警、环境与设备监控、门禁系统、通风与空调、给水与排水、消防、站内客运设备、人防等专业工程;装修工程(天花、墙面、地面、不锈钢制品等)、飞顶、地面恢复工程等内容。

具体以发包人发出的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为准。

3.最高投标限价:****3960.99元

六、资金来源: 政府筹资+社会资金

七、公告发布日期、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 2025 年 11 月 21 日 至 2025 年 12 月 15 日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 **** 交易平台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2.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 2025 年 11 月 21 日 18 时 30 分;

截止时间: 2025 年 12 月 15 日 9 时 30 分。标书代写

3.开标开始时间: 2025 年 12 月 15 日 9 时 30 分。标书代写

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 **** 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标书代写

5.投标人通过 **** 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 **** 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 ****网站发布的相关流程 。标书代写

八、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 **** 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 **** 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发售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 **** 交易平台网站下载。

九、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投标人还应当符合《****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号)、《****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建设部****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②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③根据**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的注册建造师,且必须为企业在岗人员,注册执业单位须与投标人登记时一致;项目负责人需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拟配备的专职安全员不少于 1 人,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7.投标人自 2020 年10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单项合同金额超过800万(含800****车站或车站出入口工程业绩)。

原则上业绩应取自**市交通建设项目企业信息库,若业绩未在库内上传的,可由投标人提供业绩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类似工程业绩金额:

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

(2)技术指标(具体要求在招标公告中明确):

(3)业绩完成时间:

施工总承包项目: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为准。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

(4)业绩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市交通建设项目企业信息库建立企业信用信息档案,并对其完整性、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及拟投入的主要管理人员须是本企业信息档案中的在册人员。投标人须在资格审查前及时维护、更新本企业信息,及时上传相关证件,确保拟委派的所有人员、业绩等相关信息、证件等能有效且被使用,因投标人未及时维护、更新在**市交通建设项目企业信息库内的信息,造成其资格审查不合格或不通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1.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1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标书代写

13.政府投资项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标书代写

14.本公告发布前,投标人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在拒绝投标的期限内)。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十一、资格审查结果将在 **** 交易平台和**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日。

十二、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

十三、投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重大变化告知义务: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其资格条件或者招标公正性的重大变化、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合并、分立、破产、重大财务变化、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变化、被责令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等情形),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

十四、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标书代写

异议受理部门:****集团法律合约部

地址:**市**区新港东路1238****广场A塔41层

电话:020-****6786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具体按照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尚未登记注册的,可按照招标人明确的其他方式( / )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在规定的异议答复期限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招标人依法作出答复、发布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文件的,应当通过电子交易系统进行。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十七、****集团有限公司(****)官网(网址:http://www.****.cn)、**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s://zbtb.****.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om/)和****网站(网址:http://www.****.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发布。

十八、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最高投标限价。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招标人如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招标人应综合考虑节假日因素,合理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时间,如遇春节、五一、十一等长假,建议招标人结合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适当**备标期。

十九、《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运输局网站网站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二十、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按《******企业、分包商和个人不诚信行为管理办法》执行))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出让投标资格的;

4.存在围标、串标情形的;

5.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6.存在少放、不放业绩、奖项等客观评审资料,减少自身竞争力情形的;

7.存在行贿情形的;

8.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9.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处罚的;

10.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企业或劳务班组长与投标时不一致的(如有);

****

2025 年 11 月 21 日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完整的、合法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承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原则,在本项目投标中诚信投标,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委员会成员行贿,不存在少放、不放业绩、奖项等客观评审资料,减少自身竞争力的情形,若存在以上情形的,将自愿接受被招标人列入拒绝投标名单,不能参与招标人后续招标项目的投标。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一)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二)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三)为本标段监理人或者与本标段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四)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五)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六)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七)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八)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九)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十)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十一)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中已经明确的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区域范围不包含本标段建设地点的,或者已过处罚期限的,不受该项规定限制)

(十二)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

(十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十四)在最近三年内有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严重违约”****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应当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标书代写

(十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本项目拟派的专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五、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拟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七、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建设部 ****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14号)、《****建设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穗建规字〔2020〕18号)、《**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20〕37号)、《关于印发**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8〕183号)、《******委员会关于转发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按时足额支付。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八、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九、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

十、本公司承诺,不使用超过使用年限、节能环保不达标、存在安全隐患的建筑施工设备。

十一、本公司承诺遵照《******企业、分包商和个人不诚信行为管理办法》规定,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发生不诚信行为,****集团限制投标和限制**的。我司将放弃候选人、合同签订人资格。

十二、本公司承诺,中标后将按招标人要求,积极响应**市关于投身“百千万工程”的号召,主动参与建筑业结对帮扶。

十三、****公司使用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的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该资质经资质审批部门核查被依法注销的,本公司承诺自动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如经查实该资质为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将依法接受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

十四、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委托近两年因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检测单位负责本项目的检测工作。

十五、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年的通报,****交通运输局有关信用评价管理有关规定,被记录为“不良交易行为信息”,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技术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企业公章)

注:招标人应当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签字。


附件二

评标委员会成员声明

本项目招标人:****

本人就参与 项目的评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人严格遵守评标场所管理规定,服从评标场所现场管理。本人完全知悉并自愿在评审过程中通过电子手写签名板产生电子形式的签名,并认同由此方式产生的签名与本人手写、电子签名具有同等效力;本人使用该签名所签署的评标(审)材料及内容均为本人充分理解并符合本人真实意思表示。

二、在本项目评标开始前,本人不存在以下需要向招标人提出回避的情形:(一)接收到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授意本人倾向或者排斥本项目特定投标人的电话、短信、微信等;(二)私下接触本项目投标人;(三)收受本项目投标人、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四)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回避情形。

三、本人将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地对投标文件提出评审意见,不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者敷衍塞责随意评标,****委员会成员身份,不透露对本项目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在评标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本项目评标过程中,****委员会其他成员的独立评审施加不当影响;不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本项目特定投标人的要求;****委员会其他成员或者其他人员发表带有倾向性、误导性的言论或者暗示性的意见建议。

四、评标结束后,如果本项目需要复核或者存在异议的,本人理解招标人将暂缓支付评审酬劳。本人保证在招标人要求的时间内配合招标人进行复核或者异议处理工作,也保证在规定时间内配合招标监督机构依法对本项目评审情况进行的调查。如果本人存在评审错误的,本人将主动改正错误,配合招标人挽回损失。

五、招标监督机构依法处理本项目投诉、信访或者举报时,经调查后确认本人存在评审错误的,本人接受招标人不支付本项目评审酬劳、将本人列入招标人评标专家回避名单等相关处理措施,本人也接受本项目招标监督机构依法对本人进行的处理。

如果本人违反上述声明内容,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声明人:(签名)

附件三

以往工程中因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名单

序号

单位名称及个人姓名

1

****公司

2

******公司

3

翰威特****公司****公司

4

******公司

5

**市定江康宇有色****公司

6

**华群****公司

7

**市财峰****公司

8

**鹏****公司

9

广****公司

10

**市****公司

11

**市**区大自然摄影冲印部

12

**省****公司

13

****公司****公司

14

谢天慈(一级建造师注册编号:皖134********03343)

15

中煤**(**)****公司****公司

16

高金锁(监理工程师注册号:****7783)

17

****集团****公司****公司

18

蒋章保(一级建造师注册编号:粤144********00961)

19

中铁二院(**)****公司****公司

20

罗文华(监理工程师注册号:****0261)

21

****集团有限公司

22

**市腾****公司****公司


附件(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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