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中心**1幢地下室一层、二层及地上二层、三层、五层至十层、十五层、十九层、二十层、二十二层、二十三层改造提升项目程(招标编号:****)重要通知如下:
1、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业绩修改为: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完成过单个合同金额 1300万元及以上的装修装饰工程【含工程总承包业绩(需有证明材料,完成的是施工内容),项目负责人姓名以竣工验收资料上的姓名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须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②施工合同(合同签字盖章页、反映项目特征的关键页)、③竣工验收资料(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①②③三者缺一不可,拟派项目负责人的业绩提供单位应与项目负责人现注册单位一致,否则不予认可,若以上材料未能体现项目规模或类别的,需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行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材料);在评标结果公示中对各中标候选人该业绩进行公示,一旦发现提供虚假材料应标,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地方政策要求进行处罚(①②③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业绩。标书代写
新增要求:(1)项目负责人姓名以竣工验收资料上的姓名为准;(2)拟派项目负责人的业绩提供单位应与项目负责人现注册单位一致,否则不予认可。
2、本项目原招标文件附件“xlsx”格式工程量清单中的编制说明出现乱码,现已将“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补充上传至“答疑澄清文件”附件中,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请投标人在电子平台“答疑澄清文件”内自行下载后制作投标文件。未重新下载导致投标文件无法上传或造成无效标的,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标书代写
本次通知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中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招标文件与此通知有冲突的,以此通知为准,招标文件有类似相同内容的均做相应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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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