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城智城公司】智城公司图书馆项目物业服务(第2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21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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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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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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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项目物业服务(第2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1.招标条件

****图书馆项目物业服务(第2次),招标人为****,招标代理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为保障该项目工作的顺利开展,提升项目运营的灵活性,方便项目管理,提升服务品质,通过公****公司图书馆项目物业服务(第2次)进行投标人选定。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图书馆项目采购物业服务单位,服务人数暂定为57人,具体人数以现场实际要求进驻人员数量为准。合同执行过程中,招标人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人员配置做调整,费用据实结算。具体详见第五章招标人要求。

最高投标限价为:215.34万元/年。投标人所报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其投标文件将否决。

工期(供货期、服务期):服务期限暂定为12月20日到2026年12月19日,具体期限以现场通知为准,合同到期后视考核结果续签(最多可续签2年)或重新采购。

建设(交货、服务)地点:**市东津新区东津湾路60号,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3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详见招标公告附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交投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ec.****.com)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11月22日至2025年11月26日24时00分止(**时间、下同),登录“平台”,在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4.3招标文件下载时须支付平台服务费500元/标段,一经支付不予退还。标书代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2日9时30分标书代写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平台”)将拒收。电子标服务

5.3投标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标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6. 投标相关事宜

/ 。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投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ec.****.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省**市四新大道26****广场(东塔)13楼

联系人:彭先生

电话:027-****2598

招标代理:****

地址:**市**区四新大道28号******中心34楼

联系人:赵女士、桂先生

电话:027-****8356、139****3312

监管部门:****集团****纪委派驻纪检五组(邮政编码:430050)

地址:**市**区四新大道26号**交投大厦33楼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027-****6811

异议渠道:投标人登录“平台”在“异议管理”菜单以书面形式提出

招标公告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最低要求

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注:

1、投标人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

2、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提供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营业执照的变更记录扫描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最低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至少承担过1项物业服务项目,且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

注:

1、投标人应附同协议书或其他可证明业绩真实性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内容必须完全反映上述内容或技术指标,否则该条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

2、时间要求:近5年,指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一日,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最低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2、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3、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4、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①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②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有)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④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⑤被****集团有限公司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

注:提供投标人声明(见投标文件格式内容)

附录4资格审查要求(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最低要求

项目负责人:1名,50周岁以下,近5年作为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主持过1个合同额不低于100万元的物业服务项目。

注:

1、投标人应提供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扫描件以及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的自2025年3月份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2、业绩证明材料应能反映出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相关指标(无法反映的应提供项目业主单位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扫描件),否则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3、近5年是指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日,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的时间为准;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赵艺媛(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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