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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省涉及保护区矿业权有序退出指导意见》(陕政办发〔2018]39号)、《**省涉及保护区矿业权退出补偿资金管理办法(试行)》(陕财办资环〔2021〕25号)及《**市涉及保护区矿业权退出补偿实施方案(试行)》(安财建〔2021〕154号)有关规定,我县委托**秦地矿****公司和正衡房****公司对全县涉及秦岭保护区矿业权退出补偿进行了评估核定,现对**省**县大**沟钼矿详查等3个矿业权评估核**果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自2025年11月21日至2025年11月27日。
公示期内相关利害关系人若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将有关材料******局3****办公室,******局对其异议给予释明,并依法进行处置。
请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0915-****665。
附件:**县涉及秦岭保护区矿业权退出补偿评估结果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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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1日
**县涉及秦岭保护区矿业权退出补偿评估结果一览表
单位:万无
| 序号 | 矿业权名称 | 评估金额 | 备注 |
| 1 | **省**县大**沟钼矿详查 | 1423.92 | |
| 2 | **省**县登儿沟-草坪东沟一带金矿详查 | 1630.66 | |
| 3 | **省**县石磙沟钼多金属矿详查 | 920.51 | |
| 合计 | 3975.09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