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企业名称:**鑫****公司
所在地:**市台吉镇宋杖子村
债权总额:6311.59万元(截止2025年11月20日,****法院认定为准)
债权情况
受****委托,聘****银行****公司风险资产**鑫****公司的管理和处置工作,该受托债权总额为人民币6311.59万元,其中受托本金为人民币3400万元,截至基准日2025年11月20日利息合计人民币2911.59万元****法院认定为准);贷款方式为抵押和保证,抵押物为债务人所有的位于******社区的两宗土地使用权及286处房产,保证人为王**、王建东。
债务企业概况
**鑫****公司成立于2012年10月29日,法定代表人王建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2********663821T,注册地址为**市台吉镇宋杖子村,企****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本1800万元人民币。公司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房屋销售、租赁。目前工商登记状态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抵押物概况
抵押物为**鑫****公司所有的位于******社区的两宗土地使用权(面积合计15,553.48㎡,证号为**国用[2013]第130295号和**国用[2013]第130296号)及286处房产(面积合计27,192.71㎡),房产均为框架结构,建成于2010年,设计用途为住宅,抵押房产均已取得所有权证,权证号为**房权证**市字第****006435至****006543号、****006956至****006961号、****006963至****006968号、****006970至****006977号、****005985至****006024号、****006535至****006644号、****006986至****006993号、****007004至****007011号),抵押办理了登记手续。
保证人概况
1.王**,男,汉族,1962年7月出生,住**省**市**区。
2.王建东,男,汉族,1956年4月出生,住**省**市龙**。
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但以下人员或机构不得受让资产:1)国家公务员、****公司工作人员;2)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3)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4)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公司、担保****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5)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6)不符合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主体;7)****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8)与债权转让方项目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
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
公告发布于2025年11月22日,有效期限为7个工作日。债权转让时,债权金额、抵质押物等资产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债权转让时实际状况和司法确认金额为准。
处置方式:组包或单户债权公开转让,或其他处置方式。
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受理公示事项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24-****0263
通讯地址:**市**区三好街81号
邮政编码:110004
分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卢先生
联系电话:024-****0275
中国长城****公司
****公司
2025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