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洛江区财政局关于“泉州市洛江区财政局电子凭证综合服务平台(公务支出)系统建设”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审核前公示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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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电子凭证综合服务平台(公务支出)系统建设”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审核前公示

****对“****电子凭证综合服务平台(公务支出)系统建设”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1、项目名称:

****电子凭证综合服务平台(公务支出)系统建设。

2、采购内容及要求: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元)

1

****电子凭证综合服务平台(公务支出)系统建设

1项

360000

3、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1、系统功能需求 1.1电子凭证“一站式"服务系统 1.1.1聚合采集通道 1.1.2电子凭证验真 1.1.3电子凭证验重 1.1.4电子凭证解析 1.2预算指标管理系统1.2.1指标同步1.2.2指标管理1.2.3指标结转1.2.4指标关联凭证 1.3智能报销管理系统1.3.1系统设置1.3.2经费申请1.3.3借款管理1.3.4电子凭证管理1.3.5报销申请1.3.6智能稽核1.3.7智能支付1.3.8智能分析1.3.9智能移动报销 1.4电子会计档案整理制作系统 1.4.1基础设置1.4.2档案数据采集1.4.3四性检测1.4.4整理归档1.4.5财务会计账簿档案查询1.5与预算管理一体化协同。2、技术保障、服务人员组成、所涉及的货物的质量标准。

4、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公司是一体化系统的唯一承建商和服务商,对一体化系统的架构、数据结构和业务流程有着深入理解和掌握。博思公司还是目前唯一具备提供公务支出系统建设并能与一体化系统数据衔接的服务商,依据《****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建议以单一来源方式选定******公司作为****电子凭证综合服务平台(公务支出)系统建设项目的单一来源供应商。

5、拟定的唯一供应商的名称、地址:

******公司、**县**镇高新大道5号。

6、公示期限(不少于5个工作日):2025年11月21日至2025年11月28日。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并同时抄送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7、本项目采购人:****

地址:**市**区**街道**路227****银行****核算中心

联系人:小杨

联系电话:0595-****9357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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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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