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规院】湖北省交通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绿化项目苗木供应备选库增补采购询比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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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项目苗木供应备选库增补采购

询比采购公告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绿化项目苗木供应备选库增补采购(以下简称“本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公开邀请潜在供应商参加竞标。

1.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1.1项目名称:****绿化项目苗木供应备选库增补采购

标段名称:/

1.2采购编号:****

1.3建设(交货、服务)地点: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1.4采购内容及范围:对****绿化项目苗木供应库进行增补入库,采购内容为各类绿化工程苗木供应(包括但不限于香樟、红叶石楠、大叶女贞、早樱、红叶李、红花紫荆、紫薇、桧柏、桂花等),具体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1.5采购预算:/

1.6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7月止(与原有库截止时间一致)标书代写

1.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及要求,以及项目技术及功能需求

1.8其他:/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详见采购公告附录。

2.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满足本条第2.1 款、2.2款规定的要求;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采购项目,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2.3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段竞标;每个供应商允许中1个标。

2.4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指营业执照上注明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将被否决。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若为联合体竞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交投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ec.****.com)进行注册登记。

3.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11月22日至2025年11月24日23时59分止(**时间、下同),登录“平台”,在所竞标标段下载采购文件。联合体竞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从“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 (“平台”)拒收其响应文件。

3.3本项目采购文件下载时须支付平台服务费500元/标段,一经支付不予退还。标书代写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26日14时00分标书代写

4.2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

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所竞标标段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平台”)将拒收。电子标服务

4.3响应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启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采购公告在**交投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ec.****.com/)上发布。

6.评审办法

本次采购评审采用合格制。

7.其他

/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地 址:**市**区龙阳大道7号

联 系 人:周先生

电 话:132****1855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四新大道28号******中心34楼

联 系 人: 龚女士、柯女士

联系方式: 027- ****8376、137****3497

监管部门:纪委办公室

地 址:**省**市**区龙阳大道7号****

联 系 人:胡先生

联系方式:027-****4669

异议渠道:供应商登录“平台”在“异议管理”菜单以书面形式提出

2025年11月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要求)

资质最低要求

同时具备:

1、供应商须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依法取得****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供应商须****基地的苗圃,苗圃面积不得少于50亩,提供土地租赁合同或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及苗圃真实照片。

注:

供应商****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土地租赁合同或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复印(扫描)件及苗圃真实照片,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且影响本次竞标供应商,应在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副本变更记录复印(扫描)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要求)

业绩最低要求

供应商近3年累计完成过合同额不少于100万元的类似苗木供应项目业绩。

注:

1、如近年来,供应商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对供应商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供应商是由若****公司****公司,****公司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公司****公司,其****公司的名义计算;

2、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近3年”指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扫描)件。上述材料应能完整反映资格审查要求的业绩指标,若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应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盖章证明材料予以补充说明,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要求)

信誉最低要求

1、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判决为行贿罪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注:

供应商应提供《供应商信誉声明》(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 七、资格审查资料中(四)供应商信誉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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